岂能拿白血病患儿当投保宣传“反面教材”

岂能拿白血病患儿当投保宣传“反面教材”

据报道,宝鸡林先生的儿子被检查出患有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治疗过程中花费了大量医药费。在着手准备报销医药费材料的过程中,他得知学校给孩子买了50元的中小学生平安保险,便联系保险公司报销。可在报销过程中,该保险公司员工竟将孩子的信息当做“宣传材料”发至朋友圈,致使其隐私被泄露。

私自公布病童姓名、生日、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家人联系电话、病历等隐私消息,还称“看病的医疗费是几十万,这点理赔能干啥”,涉事保险公司员工将被保人隐私当劝人投保的“宣传材料”使用,违背了基本的职业伦理。

业务宣传得有最起码的底线意识,这类底线,包括职业伦理:对保险公司而言,在客户投保后,其必须尽到相关保密责任,无论保额大小。

依照《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而泄露病童的隐私,就在违反法规的“其他行为”之列——已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据了解,在此之前,该保险公司便已将客户信息进行内部分享,并冠以“内部交流意在激励员工”的说法,可见其在客户隐私保护方面的管理存在很大漏洞。

底线意识,也包括道德底线。林先生说,“拿孩子的病情做反面教材,既冷血又没有职业操守。”在孩子患了重大疾病后,保险公司为了向潜在用户证明“买保险的必要性”,将病童作为案例公开,起码的道德底线在哪?

令人心酸的是,这类苦难消费式营销并不少见:在他人患了重大疾病后,社交平台上经常出现借势营销的做法,看似在“扩展业务”,实则是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没有应有的悲悯意识。

对一个企业而言,其传递的价值观很重要。而这些搞苦难消费式营销的企业,在价值观传递方面只能拿到“负分”。一个合格企业,一定不会为了自身获利而刻意去消费他人的苦难,也一定不会展现出不合乎社会规范的价值倾向——哪怕此类价值观会带来切实利益,会有其市场,但也注定行之不远。

拿白血病患儿当投保宣传时的“反面教材”,是一个真正的负面教材。此举所遭遇的公愤与即将面临的处理,对那些奉行苦难消费式营销的企业,显然会是一记警钟。

本文关键词: 马小龙 白血病患儿 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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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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