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起诉共享单车企业,消委会还能做得更多

除了起诉共享单车企业,消委会还能做得更多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行业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这标志着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正式打响。

随着共享单车市场的深度洗牌,今年下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企业宣布退出市场,作为此番市场波动的连锁反应之一——押金难退现象,也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在这一背景下,广东消委会就共享单车企业拖欠消费者押金和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发起公益诉讼,无疑是一种必要的态度展示,为解决共享单车的押金难退问题提供了正面示范。

共享单车押金难以收回的问题,实质上就是一个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应有保障的问题。那么,在市场经济语境下,这显然不应该只是消费者和共享单车企业之间的单向博弈。作为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职责的消委会能够“挺身而出”,是一种值得肯定的担当,也是一种必须做到的履职行为。在必要条件下,广东消委会这起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其它地方的消委会也应该积极跟进。

但这并不等于说,在共享单车的押金难退问题上,消委会只能扮演公益诉讼发起者的角色。要知道,公益起诉无论最终结果怎样,都只是一种诉诸法律底线的维权方式。其实,在启动司法维权之前,消委会可以做得更多。

事实上,此前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就受理小鸣单车投诉超过3万件,其中多数投诉内容都针对的是押金逾期未退还的问题。为化解消费纠纷,消委会一边受理投诉并进行调解,一边联系经营者并要求其作出说明,还建立了投诉转接机制,最终,在这些常规维权方式无法得到积极回应之后,才选择了公益诉讼。

虽说这些努力从事后看来还是没完全规避“最坏”的结果,但像消委会这样的维权机构,越早介入类似的权益纠纷,就越有利于减少消费者的权益风险。因为共享单车的市场风险,以及随之伴生的资金问题,并非突然爆发的,而是一个逐步的风险累积过程。

比如,今年初就出现过押金退款难的问题,一些共享单车企业的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也时有被曝光。对此,无论是工商部门,还是消委会等机构,除了要加大监管规范力度,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协调、沟通,也有必要向消费者发出应有的风险提示。毕竟,相对于个体的消费者,监管部门所掌握的企业信息、以及对市场风险的判断,要丰富和准确得多,及时敦促企业整改,及时向社会发出预警,对于减少权益陷阱,有着釜底抽薪的作用。

所以,在肯定广东消委会的公益诉讼担当之余,还应该呼吁有更多的消委会能够真正站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第一线。这不仅是指在发生“最坏”的情况时敢于发起公益诉讼,更是指对消费者的权益维护要随时“在线”,要联合监管执法机构监控和把握整体市场走向,将消费者的权益风险控制到最低。而这,其实是一个健康的市场所必不可少的护航力量,不仅有利于消费者,对企业而言也大有裨益。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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