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
“一带一路”建设4年多来取得重大进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实现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拓展市场。数据显示,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累计超过500亿美元。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可以进行信息交流,为企业提供当地的法律、税收、司法体系等信息。此外,政府机构之间可以签署相关协定或备忘录,如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关税互惠协定等,加强对中国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同时,“走出去”企业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企业能够帮助企业对接投资目的国的律师事务所,进而了解当地的法律、司法状况,财务、税收等要求,以及解决后续争议。同时,可以帮助企业发现项目潜在风险,提供规避风险的方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刘红宇委员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文化、法律等很多方面与国内有较大差异,企业在进入“一带一路”市场前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最好寻求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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