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反腐无禁区 全面监督无死角(2)

重拳反腐无禁区 全面监督无死角(2)

——世界感知中国打击腐败之决心

摘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根据修正案,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增加“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

厚植执政政治基础

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为重拳反腐提供了宪法保障,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厚植中国共产党执政政治基础。

奥地利《维也纳日报》报道说,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具有深远的影响力”,该机构将负责打击腐败、渎职等行为。今后所有的国家公职人员,从国企经理到乡村教师都将受到该机构的监管。

西班牙《国家报》网站报道说,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将主导和扩大中国反腐败斗争。

“设立监察委员会并推动监察立法是为了保护人民权益和发展成果。”黎巴嫩社会进步党秘书长扎菲尔·纳赛尔说,“任何形式的腐败都会破坏人民的信任,进而影响政党和国家的发展存亡。只有赢得人民的信任,才能确保一切朝着正确方向发展。”

德国席勒研究所驻美国休斯敦代表布莱恩·兰茨认为,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表明中国共产党是对腐败零容忍、为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将得到充分保护和发挥,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础。”

卢旺达经济分析人士特迪·卡贝鲁卡认为,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对于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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