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时代发展(3)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时代发展(3)

摘要:马克思主义认为,生态权益是人在与自然界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对于自然环境的基本权利以及行使这些权利所带来的各种利益。如占有、利用以及享受自然环境资源的各项权利以及给人所带来的各种利益。生态权益贯穿于每一个个体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同样,也贯彻于人类社会从产生到消亡的全过程。

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绿色发展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根本大计的战略高度,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绿色发展观。

马克思认为,要通过尊重自然环境和善待自然环境达到可持续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地租理论时说:“从一个较高级的社会经济形态的角度来看,个别人对土地的私有权,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私有权一样,是十分荒谬的。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及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利用者,并且他们必须像好家长那样,把土地改良后传给后代。”马克思认为我们留给子孙耕作的应该是改良了的好地,而不是一般的地,更不是被人类污染破坏了的孬地。马克思还认为,不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劳动是有害的劳动。“依我说来,劳动本身——不仅在它目前的条件下,而且一般地说只要它的目的仅仅在于增加财富——是有害的、造孽的。”马克思这一思想是十分深刻的。他反对了那种离开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谈论劳动和生产力的错误。马克思指出,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最终消灭劳动异化、人的异化、自然异化现象。因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马克思既描绘了绿色发展的美好图景,又指出了绿色发展的制度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重点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调整区域流域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这些深刻论述,强调了绿色发展的价值,指出了绿色发展的路径,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观。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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