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时代发展(4)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时代发展(4)

摘要:马克思主义认为,生态权益是人在与自然界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对于自然环境的基本权利以及行使这些权利所带来的各种利益。如占有、利用以及享受自然环境资源的各项权利以及给人所带来的各种利益。生态权益贯穿于每一个个体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同样,也贯彻于人类社会从产生到消亡的全过程。

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权益观

习近平总书记以深厚的人民情怀看待生态文明建设,指出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表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以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生态权益的价值诉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权益观。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学说。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观点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命题和根本价值诉求。马克思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看作是人的各种权益实现的过程。生态权益作为人权的重要内容,是直接影响人以及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带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权益,对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予以决定性影响。马克思主义认为,生态权益是人在与自然界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对于自然环境的基本权利以及行使这些权利所带来的各种利益。如占有、利用以及享受自然环境资源的各项权利以及给人所带来的各种利益。生态权益贯穿于每一个个体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同样,也贯彻于人类社会从产生到消亡的全过程。争取人的生态权益,特别是争取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态权益,是无产阶级阶级解放和个人解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的真谛。

这启示我们,要更加注重生态文明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紧密联系,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作者:方世南,系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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