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更名折射从严治党再发力

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更名折射从严治党再发力

6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一条130字的短消息,传递了一个重大讯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设立派驻机构,名称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这一“新机构”的产生,意味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将更加健全。

过去的“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现在更名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这一变化,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而且是职能职责的变化,是党的十九大后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监督工作的再出发再探索再发力,真正解决权力腐败问题,实现监督全覆盖。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解决“灯下黑”的问题,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履行纪律检查职责,实现对中央机关的纪律监督。通过派驻,进一步加强对中央机关的日常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

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今年全国两会通过了国家监察法,明确指出: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完成伟大事业必须靠党的领导,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既是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宣言书,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动员令。

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决定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准备,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挂牌设立了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统称纪委监委。这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

这样一来,纪委监督党员干部,监委监督公职人员,实现对党和国家机关监督的全覆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既监督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章党纪党规情况,检查党委管党治党是否坚强有力,是否履行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否履行了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将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脚上。又监督各级行政机关执行国家行政法律法规情况,是否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是否勤政为民、秉公用权等。

监督,是派驻机构最重要的职责——依照党章,进行党内监督;依照监察法,监督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派驻机构要发挥自己在监督方面拥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是“派”的权威。派驻机构只对纪委监委负责,依法独立开展工作,能够保证纪委监委通过这些“探头”,经常、及时、准确地了解分散在不同机关、组织和单位等的监督对象情况。其次是“驻”的优势。派驻机构的干部每天和驻在部门的干部在一个大楼里办公、一口锅里吃饭,密切关注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利于精准发现问题;更好地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让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养成在有严格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当然,纪委监委在监督其他党和国家机关的同时,必须注重自身建设,坚持刀刃向内,决不护短,决不能搞灯下黑,正风肃纪,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负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更好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任。

总之,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更名,不是简单的名称改变,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再出发再发力,是全面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我们要以此次更名为契机和新起点,努力开创新时代党建工作新局面,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纵深,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新的更高阶段,使我们的党更加坚强有力,我们的政府更加廉洁高效,我们的党员干部和所有公职人员更加干净有为,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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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邵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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