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旅游寓教于游

红色旅游寓教于游

摘要:我们要力戒红色旅游中的低俗、庸俗、恶俗现象,寓教于游,让游客通过参加红色旅游真正感受革命历史文化,领略革命历史精神,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7月30日,国新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有关情况。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饶权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红色旅游已经成为我们国家整个旅游业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我们要力戒红色旅游中的低俗、庸俗、恶俗现象,寓教于游,让游客通过参加红色旅游真正感受革命历史文化,领略革命历史精神,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旅游是民众休闲、娱乐、放松、陶冶情操、增长见闻的日常活动。近年来,旅游业飞速发展,旅游业效应凸显,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在区域发展、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红色旅游作为旅游中的特殊一类,有其独特的一面。红色旅游所依托的,并非青山绿水等自然资源,而是中国共产党浴血奋战、攻艰克难所凝结成的红色文化,所利用的,是记录着中国人民“站起来”艰辛历程的革命文物和精神遗产。

这些革命文物,承载着革命先辈们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承载着他们英勇奋斗、不怕牺牲、百折不挠的革命传统、革命精神。保护好、利用好这些革命文物,宣传好、弘扬好这些精神遗产,对于我们坚定文化自信、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所以红色旅游不同于一般的旅游。红色旅游不能只是娱乐、休闲、放松,不能只是猎奇般地长点见闻,更不能只是为了搞活经济,红色旅游首先必须以精神为魂,以教育为用。任何红色旅游,如果没有寓教于游,没有在旅游中贯穿红色文化,贯通红色精神,贯彻红色教育,那就是把“红色”二字当幌子,是不合格的红色旅游,是走偏了的旅游发展。

红色文化的严肃性,红色精神的厚重感,决定了它和别的文化类别具有本质的区别,决不能只是作为“幌子”。一段为国为民壮烈牺牲的故事,不能将它作为单纯娱乐和休闲的卖点;一种为了追求全人类的解放而奋不顾身的崇高道德,不能在它面前熟视无睹地嬉笑作乐;一个个宁死不屈、舍生取义的英雄先烈,更不容调侃、戏说、侮辱和丑化。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对红色旅游来说,只能以精神感染人,以教育感化人,只有让游客在红色文化中得到熏陶、得到教益,对自己今后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红色旅游才不失其意义,才对得起“红色”两字。这也是为什么要力戒红色旅游中的低俗、庸俗、恶俗现象,寓教于游的原因。

红色旅游既然是一项寓教于游的活动,那就天然地具备了教育性。而教育作为一项科学,里面大有学问。对于红色旅游来说,因其教育性,所以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就更要注重阶段性,注重渐进性,注重可接受性,注重系统性、趣味性,注重方式方法,归结起来,就是红色旅游,也要符合教育规律。

当前,各地研学旅行和红色旅游高度融合,这是可喜的现象。像湖南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在接待研学旅行中,针对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分别设计了以读书、合作、人生选择为主题的励志修身课程,这正是红色旅游寓教于游的某种体现。以精神为魂,以教育为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色教育才能行稳致远,发挥以文化人的功效。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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