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党的带动力建设要解决好三个命题

【2018-08】党的带动力建设要解决好三个命题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重承诺。广大党员干部如何践行初心和使命,以我们的号召力、影响力、动员力团结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勠力同心奔小康、和谐幸福圆梦想,是一个要不断在实践中诠释的问题。

党的带动力建设是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的实践特征

第一,带头、带领、带动的概念和相互关系。带头是指“首先行动起来带动别人”。强调管理者身体力行、亲身实践,先学一步、先做一步,只有发挥“车头效应”,列车才有可能跟着跑。带领是指“领导或指挥人们进行集体活动”。强调在前带头使后面的人跟随,是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的直接引领、以身示范、言传身教,向被管理者传递间接经验,发挥“牵引效应”拉着列车跟着跑。带动是指“通过动力使有关部分相应地动起来,引导着前进”。强调带头做并使别人跟着做,形成传帮带机制,将统一化的认识传递给被管理者,使被管理者形成自发的效仿行为,实现“牵引效应”到“动车组效应”的转换,进而真正形成联动效应。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作为活动主体在同客体的作用中具有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一方面客体对主体具有制约性,要求主体在实践活动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另一方面更强调主体对客体具有能动性,即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这种能动作用表现在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贯穿于确定目标、制定计划、采取行动的各个环节中,其实质就是对于目标、计划和行为方式的自觉选择。因此,带头、带领、带动都是主体作为能动的存在物,在能动的劳动和交往中把他人对象化,进而产生人与人之间的主客体关系。而不同之处在于:带头更强调发挥主体能动作用对实践的引导,或个人对群体的引导;带领则强调事物的因果性分析,强调一个结果对另一个结果的影响、示范作用,揭示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带动立足实践更强调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关系,是主体通过客观实践活动引领客体与自己一道从事某项活动,去实现既定目标,是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不难看出,在这三者之中,带头和带领更多强调主体的主观意识、主观能动性和主观目的性,而带动则偏重于强调实践活动中主、客体的辩证统一与客观效果。如果说带头是管理者通过自身的影响力、魅力单枪匹马地战斗,那么带领则是管理者通过领导力、号召力、动员力、凝聚力带领一支队伍,而带动则是在客体向主体、被动向主动、个体向群体的转化过程中通过影响力、魅力、领导力、号召力、动员力、凝聚力等实现大范围内的主动追随进而形成。

第二,带头是共产党阶级性的实践品格。我们党历来重视发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即带头作用。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的发挥作为抓住“关键少数”的重要一招。他强调:“从严管理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对于领导干部带什么头、怎样带好头,他指出:“‘羊群走路靠头羊’。带头人关键是‘带头’二字。希望大家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抓班子带队伍,带头依法办事,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带头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真正做到事事带头、时时带头、处处带头。”

此外,习近平总书记还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对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明确提出:要带头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带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动创新、支持创新、引导创新,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执行《准则》《条例》,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带头抓好家风,带头遵守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等等,所提要求几乎涵盖了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的方方面面。

第三,带领是共产党先进性的实践品格。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宗明义地写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一本质性论断清晰地告诉我们,共产党的先进性具体、历史地统一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带领之上。带领也就构成了共产党的实践品格。共产党人就应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一往无前。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团结带领人民的历史。带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地位的直接体现,是我们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实现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基本方式,是坚持“四个自信”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

第四,带动是共产党阶级性和先进性的实践特征。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的道路上应该是理论上的引领者和实践上的先行者,应当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和价值取向,引领、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围绕不同阶段的任务和目标共同努力奋斗,共同推动无产阶级运动的不断前进和发展。因此,从党应当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必然性来看,带动是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同时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共产党应有的理论自觉和实践必然,也是共产党阶级性和先进性的本质要求。“上下同欲者胜”,党的带动力建设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党的事业成功与否。

对于带动的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抓住重点带动面上工作,推动事物发展不断从不平衡到平衡,是唯物辩证法的要求,也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历史进程中一贯倡导和坚持的。”“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善于厘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区分轻重缓急,在兼顾一般的同时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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