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党支部的职责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党支部的职责

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作为经常性工作长期坚持下去,不能有丝毫松动。一是警示教育要长流水。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依据,以发生在党员身边的反面典型为教材,集中时间和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二是党内生活要不断线。通过不间断的组织生活,进行管理和监督,使机关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正反典型要及时树。旗帜鲜明地树起正反典型,让机关广大党员时刻明白,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是高压线不能碰,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和环境氛围。

新时代,机关党支部要团结引领广大党员,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要求,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拜群众为师,这是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基础。一是决策工作要先听取群众意见。机关党支部作决策前,要到群众中去搞调查研究,听听群众的诉求和意愿,避免决策失误,让群众失望。二是开展工作要先到群众中去找法子。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当我们的工作无法开展下去时,到群众中去走一走,问一问,定会有豁然开朗之感觉,从而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良方。如果党员干部开展每项工作前,主动深入群众、贴近群众,群众就会视干部为引路人,工作开展就会得心应手,党支部必然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三是检验工作成效要先问群众满意度。实践证明,群众对党员干部意见大,说明我们的工作好不到哪里去,群众都说党员干部好,工作差不到哪里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因此,检验党员干部工作的好坏,群众满意不满意,是个硬标准。让群众监督和评议党员干部的工作,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选择。

如何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一系列论述,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掌握,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要提高按照《条例》抓好党支部建设的水平。党支部要增强用《条例》指导和规范建设的自觉性,凡是条例规定的,坚决执行,条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在不断“医愚”和“增智”中,提高党支部建设的质量。三是要保证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并驾齐驱。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不是你干你的,我干我的。而是一项工作的不同切入点,要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把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在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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