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创新型科技人才活力

激发创新型科技人才活力

习近平同志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当前,我国科技人才队伍规模在世界上首屈一指,但创新型科技人才结构不尽合理,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没有被充分激发出来。要通过促进创新型科技人才集群式发展、完善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崇尚创新的文化环境等务实举措,大力激发创新型科技人才活力。

以有力措施推动创新型科技人才集群式发展。创新型科技人才集群式发展,有利于在人才交流互动中激发出创新火花,使人力资源得到更充分利用,同时也有利于通过集群内部竞争与合作推动各类产业创新。推动创新型科技人才集群式发展,应利用人才集群与产业集群互动发展、互相促进的关系,依托产业链引进研究院或建立公共研发机构,以高新区、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等为基地实施高新技术人才开发工程,吸引人才在本地集聚。发挥创新型科技人才集群效应,重在坚持招商引资同招才引智有机融合。应加强项目招标引才、岗位特需引才、海外筑巢引才、亲情乡情引才,以促进创新产业和创新项目研究为目的,打造创新型科技人才资源库,引进各类“高精尖”人才,最大限度发挥创新型科技人才资源的作用。在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还应重视创新型科技人才集群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联系,坚持海纳百川的开放思想和全球视野,统筹国际国内人才资源,坚持引、育并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完善创新型科技人才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体系。体制机制顺,则人才聚、事业兴。完善创新型科技人才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体系,首先要不断健全完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和激励机制,突出质量、贡献和绩效导向,针对不同学科门类特点,建立科学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要坚持开展多元主体评价,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专业化分类改革。同时,积极引入国际评价、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科学有效。其次要综合运用事业、情感、荣誉、物质等方式,对创新型科技人才进行有效激励,帮助其制定长期职业发展规划,为其提供创业基地和创业基金,用有温度的政策机制提升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可以按照岗位实绩制定相关政策、进行业绩考核,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紧密关联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通过技术股权、股票期权、现金分红等措施,调动创新型科技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营造崇尚创新的文化环境。崇尚创新的文化环境对创新型科技人才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影响。要倡导百家争鸣的学术研讨氛围,营造尊重创新型科技人才个性的学术创新文化,为创新型科技人才创造更大发展空间,增强其敢为人先、勇于冒尖、大胆质疑的创新自信,减少对创新型科技人才学术活动不必要的干预。通过改革学术管理机制,保障学术自由,扩大科研选题自主权,形成自由探索的体制机制,构建更具开放性的文化系统,促进跨学科、跨专业、跨岗位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在积极的合作竞争中激发创新火花、收获创新成果。还应认识到,创新总会伴有风险,出错和失败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让创新型科技人才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并更好发挥其引领和带动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形成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激励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和文化氛围。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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