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2019年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各镇(区)、县直各单位:

结合省委、市委要求及近期党建工作有关安排,现就开展2019年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民主评议强党性  凝心聚力谱新篇

二、活动对象

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组织。

三、活动时间

2月15日(正月十一,星期五)下午3:00-5:00,确有特殊情况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可采取灵活方式组织开展活动。

四、活动内容

各基层党支部在严格落实佩戴党员徽章、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集中交纳党费等规定动作(农村、社区党支部还应增加举行升旗仪式、党员民主议事两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专题学习

1.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为开展组织生活会筑牢思想基础。

2.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省纪委通报《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十四、十五)》。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xx组通〔2019〕2号)要求,扎实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开展2018年度党员积分制奖励年度总评

各支部根据2018年度党员积分情况开展年度总评,对积分排名靠前的(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1/3,不低于1/6)予以物资奖励。同时对支部开展党员积分制情况进行总结,集中听取党员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党员积分细则。

(四)党务公开

各基层党支部要通报一月支部党员积分情况,并在积分榜上公示。其他需公示公开的党务内容也要一并进行。

(五)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自评工作

农村、社区党支部要根据量化考评标准提前开展分类定级自评,自评结果报镇(区)党委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谋划,增强活动实效性。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严格落实规定动作,提前安排部署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广泛交心谈心;各支部要提前3天召开支委会,确定活动方案、讨论述职报告,确保开出高质量。

(二)严格标准,落实活动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要进一步强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属性,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工作,不得随意减省,特别是对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严格按程序开展,对党员发言情况做好记录。要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提升活动质效。

(三)严肃纪律,提升活动质量。各基层党组织要严肃活动纪律,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活动时间,确有特殊情况要更改活动时间的,由基层党委统一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各基层党组织擅自延迟或取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要通知全体党员(包括流动党员)按时参加活动,不能参加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活动过程中,严格落实党员佩戴党徽要求,自觉亮明身份;活动结束后,党员要认真填写《党员手册》。

各地各单位活动图片及信息请及时上传xx县委组织部QQ群。2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督促所属党支部将活动记录上传至“红色e校”阳光党务版块接受监督检查。凡有县领导参加活动的,请相关镇(区)、县直单位将活动情况专题上报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

2019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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