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进行时”

法治中国“进行时”

近日出版的《求是》杂志第4期,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文章指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

以法为凭,坚持科学立法。“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当前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从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到决定编撰“民法典”,再到填补资产评估、反对家庭暴力等领域的立法空白,中央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持法为刃,坚持严格执法。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两千多年前商鞅“徙木立信”,体现出有效执行法律的沉甸分量。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往往同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有很大关系。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要严格执法资质、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

循法而行,坚持公正司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杜绝暗箱操作,坚决遏制司法腐败。

尚法崇德,坚持全民守法。“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阔步迈入新时代的号角声中,让我们不断书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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