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安徽会馆的风云往昔

【2019-03】安徽会馆的风云往昔

宣南地区位于今宣武门南部及广安门内外一带。自西周燕都时代始,这里就是古蓟城、唐幽州、辽南京和金中都的城址中心。明清以来,大量文人雅士在此寓居交游,贤才蔚起、名流汇集,形成了名贯一时的“宣南士乡”文化,其中包括了独具特色的会馆文化。

明清时期宣南地区是会馆最集中的区域。位于今天后孙公园胡同的安徽会馆,最初仅为李鸿章为首的淮系仕宦“联洽乡谊”之用,晚清以来这里一度成为维新志士的活动中心,见证了近代中国政治风云复杂跌宕的变迁历程。

从孙公园到安徽会馆

安徽会馆的前身是明末清初著名的私家宅邸——孙公园,这里原为著名史学家孙承泽故居。

孙承泽(1593—1676),字耳伯,号北海,晚年又号退谷逸叟,顺天府大兴人。孙承泽为明朝崇祯四年(1630)进士,先任河南陈留、祥符等县知县,后升至刑科给事中,历任户、工左右给事中、刑科都给事中等职。明清易代,孙承泽亦曾试图“以死报君恩”,据其在《天府广记》自述:“余入玉凫堂书架后自缢……呼众解救……潜服片脑两许,呕吐不死……复乘间同长子道朴投入井中……众仆奔救。”数次求死而不能,加上当时的大顺军对其屡次“温言慰藉”,孙承泽遂降附李自成的大顺政权。清军入关之后攻入北京,这些明朝遗臣再次面临出路问题。当时多尔衮进京之后“大张榜示”广招前朝官绅,并表示会“荡涤前秽”,孙承泽再次降清,成为“贰臣”。清初孙承泽官运颇为亨通,顺治九年(1652)官至吏部左侍郎,并兼都察院右都御使。随后因大学士陈名夏失势被牵连,孙承泽引罪归田。几度官场沉浮,孙承泽深深体味到仕途命运的无常。自此甘心退隐,闭门潜心著述,自称退谷逸叟。从顺治十年(1653)致休一直到康熙十五年(1676)去世,二十余年中孙承泽著作颇丰,仅《四库全书》著录的便有二十余种。其中享誉后世的著作如《春明梦余录》和《天府广记》,是研究明代北京的重要史料。

孙承泽致休之后营筑退谷,位于琉璃厂南,臧家桥西,称孙公园。孙公园分前后两院,南面为主宅,北侧是别业。孙公园前后计有大小院子四十余个,房屋二百八十余间。其中尤以后孙公园景致非凡,园中林木葱郁,幽亭曲榭,宏敞恬静,目不暇接。孙公园在当时颇负盛名,《琉璃厂小志》载:“退谷园居,在前门琉璃厂之南,有研山堂、万卷楼。”

孙承泽交游甚广,清代在京活跃的很多名士都曾在孙公园寓居,留下了众多文坛佳话。据查慎行《敬业堂集》记载:“宫友鹿寓孙公园,与唐实君、杨耑木同巷,赠句云:‘墙头过酒传乡语,花底移床梦故山。’”宫友鹿(1656—1718),康熙进士,曾授翰林院编修及武英殿纂修官,时为著名的诗人群体“江左十五子”之一。另有久负盛名的翁方纲在孙公园赁居之青棠书屋。翁方纲(1733—1818),顺天府大兴县人,乾隆曾任经筵讲官。翁氏精于考据、金石和书法之学,是清代肌理学诗论的倡始人,与刘墉、梁同书、王文治并称为乾嘉年间“四大书家”。收录在著作《复初斋诗文集》中的《青棠书屋稿》一文,记述了翁方纲在此寓居的情形:“壬辰春还都,赁孙公园屋以居,中有合欢一株,因以名是卷。”翁方纲在京居所虽多有搬迁,然从书稿之名来看,其对孙公园的印象极佳。此外,乾隆进士、清代藏书家叶继雯,嘉庆年间亦曾居于孙公园。

安徽会馆兴建始末

同治七年(1868)二月,在原孙公园别业基础上,一所规模壮大、建制宏敞的会馆开始建设。整个工程共历时三年,于同治十年(1871)八月正式完工,费资28000余两,这便是拥有“京师第一会馆”美誉的安徽会馆。而这所会馆的倡建人,就是历任北洋大臣、直隶总督等重职,晚清“四大名臣”之一的安徽肥东县人李鸿章。

同治七年(1868),时任湖广总督的李鸿章仕途擢升,授太子太保衔,任协办大学士,由是入京述职。在与同乡酬酢往来之时,谈及京中各地会馆难以缕数,如直隶、关中、湖广、江右、全浙等,“而吾皖顾阙然,未有兴作”。由此,李鸿章首捐银千两为倡,提议修建安徽会馆,以为同乡人等“以为宦游、栖止之地,所以联洽乡谊也”。会馆经费来源,除李鸿章兄弟捐银之外,其麾下的淮军将领出资万金,另有皖省仕宦等人皆“踊跃趋事”;最后延请内阁侍读学士江人镜董其成,负责采购物料并兴土开工。会馆地址选在正阳、宣武之间的后孙公园,即“退谷别业旧址”。这里地势衍旷,水木明瑟,十分适宜。建成之后的安徽会馆规制一新,闳伟壮丽。会馆建成之后,因有李鸿章等人的支持,会馆管理及运营迅速进入正轨。关于经费筹集与使用,制定有《公议条规》。光绪十二年(1886)九月,因馆务活动频繁,经费支出较大,又再次公议《酌定京内外文武各官喜资银数》条规。

光绪十五年(1889)因邻院失火延及会馆馆舍,以致安徽会馆被焚烧殆尽。李鸿章闻及赶往,发现昔日会馆一片狼藉,惋惜不已。为重振会馆风光,在孙家鼐与皖省京官相助之下,又征材于京外各官及淮军将领等,着力重修安徽会馆。当时仅用了三个月就收到各方助银两万五千余两,并于八月动工,次年六月顺利完工。不过仅十年之后,即光绪二十六年(1900),因李鸿章去世,加之八国联军的破坏,安徽会馆逐渐陷入困境。《安徽会馆志》载:“盛极必衰,天之常理。庚辛之际,视咸同中兴而不如;国变后,科举既罢,学校已不如前,馆舍已同虚设;政府南迁,景物萧条,尤非昔比。迄于芦沟事变,更难言矣。”

民国以后会馆馆务缺乏管理,房舍渐被占用。又因经费不足,除留部分办公及小学用房外,会馆其余房舍租于外人。因往来人员混杂,馆舍日渐损毁荒芜,昔日宏敞盛景荡然无存,即如民国年间曾两任会长之旌德人江朝宗所述“只有仰天长太息而已”。因会馆与前孙公园皆被德军占为司令部,1919年安徽会馆取消,最后一届负责人同灏之将其余馆舍租给附近居民。

安徽会馆整体建筑坐北朝南,房舍分中、东、西三路庭院,占地总面积9000余平方米。中路正院大门悬挂有李鸿章亲笔题写的“安徽会馆”匾额。中路的主体建筑有文聚堂、神楼等。其中神楼上为文昌帝君及关圣帝君像,楼下正厅悬挂着李鸿章题写的“斯文在兹”匾额。戏楼为中路规模最大的建筑,是用来聚会议事以及节日期间酬神演戏之所,现京城“四大古戏楼”之一。据称安徽会馆戏楼曾为徽班进京下榻之处,此后程长庚、谭鑫培等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均在此演出过。东路为乡贤祠。第一进有奎光阁,供魁星神像,前列藤间吟屋。后廊前立有李鸿章撰写的《新建安徽会馆碑记》一方,墙后立有石碑四方,镌刻有会馆捐资名姓。第二进为思敬堂,面阔五间,左右厢房各有三间。第三进为龙光燕誉堂,用以接待“朝觐税驾者”。此外东路夹道还设有供习射的箭亭。西路为留赁之用,主要用以寓客的接待和居住。从大门内对厅共三进,皆五间,每进院内左右各三间,共有房舍三十九间。会馆北部原有一座花园,大约数亩规模。园内叠石为山,捎沟为池,花竹扶疏,嘉树延荫;又有亭馆廊榭,曲水流觞,园中景致风雅至极。

安徽会馆与晚清政局

晚清甲午战败,国家危在旦夕。以康有为等人为首的一批维新志士从“公车上书”受阻之后意识到“士大夫不通外国政事风俗,而京师无人敢创报以开知识”“变法本原,非自京师始,非自王公大臣始不可”,转以创办报纸,组织学会,拟向更多民众宣传新知。

“以报先通其耳目,而后可举会”。光绪二十一年(1895)六月二十七日,由康有为发起,梁启超、麦孟华撰稿,《万国公报》在安徽会馆创刊,其宗旨为“日以翻译西书,传播要闻为事”。《公报》创刊之初借用京报处托粗木板雕印,日刊千份,由送京报人随《宫门抄》分送诸官宅。内容主要选登阁抄,译录新闻,推介西方政治、社会、文化、科学知识,一时间影响极大。不少官员“识议一变”“渐知新法之益”。当年七月,康有为联络户部郎中兼军机章京陈炽、翰林院侍读学士文廷式等人,共同成立强学会筹备会,并“即席立约,各出义捐,一举而得数千金”,强学会正式成立。对此,梁启超曾叙其原委说:“当甲午丧师以后,国人敌忾心颇盛,而全瞢于世界大势。乙未夏秋间,诸先辈乃发起一政社名强学会者……遂在后孙公园设立会所。”康梁将《万国公报》改为《中外纪闻》,成为强学会的机关报。强学会又邀请当时众多维新派的仁人志士到北京安徽会馆内集会演讲,每十日一集,这里也一度成为维新人士的活动中心。

强学会的活动引起了清廷保守派的强烈不满。光绪二十二年(1896)御史杨崇伊上疏弹劾强学会结党营私,力请严查封禁强学会,导致学会图书仪器皆被查抄。然而强学会之影响却并未断绝,正如梁启超所言:“强学会虽封禁,然自此以往,风气渐开,已有不可抑压之势。”此后两三年内,各地学会、学堂、报馆犹如雨后春笋之势相继设立,为戊戌变法奠定了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御史胡孚辰上疏建议将强学书局改为官办,委派吏部尚书孙家鼐作为经理大臣。此后孙家鼐又呈《官书局奏定章程疏》,提出“拟设学堂一所”,故有京师大学堂之前身即为强学会一说。

“京邑四方之极,英俊鳞萃,绂冕所兴”。北京作为封建时期的都城,仕宦汇集,名流涌至。他们在落寞时可以潜心向学,闭门著述;在国家民族的危急时刻可心忧天下,弃笔从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是名士孙承泽的孙公园,还是联洽乡谊的安徽会馆,抑或是维新名士的议政会所,连接的都是传统士人的家国情怀。

斯文在兹,文脉永存。作为风云激荡中的历史载体和珍贵遗存,内涵丰富的会馆文化既是京城历史文化的必要构成,更是京师文化的重要载体。对于北京各地方会馆的保护和利用,不仅是北京地区多元文化发展的重要体现,更应成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高福美,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