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方案

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方案

各委员单位,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消保分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促进消费机制建设,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上级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余杭区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宣传纪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按照全国、省、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委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放心消费在余杭 ”为工作重心,做好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助推全域创新、全域美丽、全域治理余杭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立体式宣传,扩大消费普法覆盖面

1.突出主题宣传教育。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共筑诚信体系、共享放心消费”主题征文活动,培育青少年消费监督和维权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家庭传播效应,广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载体,全面加强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与杭州电视台“1818黄金眼”栏目合作录制“3.15”消费警示节目,提醒消费者谨慎、理性消费。收集完善保健食品、教育培训、汽车等重点领域消费知识,印制成册,结合消费维权“六进”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责任科室:办公室、消保委、法规科、各所)

2.开展维权成果宣传。通过展板陈列、资料发放、动漫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消费维权成果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影响力。召开3·15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2018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2018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违法典型案例、2018年“浙江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和第九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以及2018年余杭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件,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科室:举报投诉中心、食品综合协调科、稽查大队、餐饮科、药化科、产商品科、市场科)

3.用好网络宣传平台。充分运用“余杭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协315”微信公众号、“余杭区消费维权网”、等宣传平台,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及消费侵权案例,推送科学消费知识,增强消费维权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科室:办公室、消保委、法规科)

(二)开放式服务,提升社会互动参与度

1.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举办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食品药品监测中心“服务消费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为市民提供咨询、检测服务,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3月15日当天,以13个市场监管所和消保分会为主设立集中宣传咨询服务点,深入镇街、村社,就近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消费咨询服务。(责任科室: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食品药品监测中心、各所)

2.开展商品和服务质量抽检。聚焦食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汽车配件等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结合全年食品、产品、商品抽检任务,开展质量抽检不少于2000批次,依法公布抽检结果,查处质量不合格商品。强化药店放心消费建设,以集贸市场、大型商超、旅游景区周边的零售药店为重点,对消费者关注的儿童用药、常用药为重点开展190个批次的监督抽样,确保老百姓放心用药。(责任科室:产商品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药化科)

3.开展消费体验、比较试验等系列活动。围绕民生服务核心,组织消费者走进食品生产企业参观、体验消费,让消费者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的全过程,督促经营者提升自律意识,增强消费信心。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放心倡议活动,与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充分发挥三个食品行业协会作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3·15”活动期间,开展电动车新老国标实物比对骑驾体验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电梯远程监测系统等渠道,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车新国标相关部分比对宣传。(责任科室:食品生产科、食品综合协调科、产商品科)

(三)引领式创建,构筑放心消费示范群

1.全面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引导市场、商店、网店、餐饮、零售药店、景区、农贸市场等消费环节经营者主动参与,确保完成年度创建工作。积极拓展消费争议企业自行处理通道,引导经营者第一时间与消费者和解,快速有效解决矛盾。积极探索构建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约束机制,加强动态跟踪指导,不定时组织“回头看”,并充分运用发挥好社会监督、消费者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正向生态,促进放心消费。(责任科室:举报投诉中心、消保委、各所)

2.积极开展放心消费系列活动。加强“放心消费”服务宣传,以国民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老年健康消费问题,宣传讲解保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揭露亲情式推销的经营乱象,积极推动维权公益小品《我是药神》在各镇街巡回演出,以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宣传实效,增强老年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在社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发放标准砝码,提供电子秤、人体秤、血压计等计量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开展以农贸市场为主的计量检定专项检查,推动市场计量放心建设。(责任科室:市场科、标准计量科、消保委)

3.打造网络放心消费样板。深化“以网管网、信用管网”理念,积极推进网络消费维权建设工作。联合阿里巴巴开展普法直播活动,针对淘宝、天猫商家在经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投诉与举报问题进行宣导,搭建市场监管部门与商家的桥梁,引导商家诚信、规范、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消费者走进阿里巴巴企业,近距离了解淘宝、天猫平台运行情况,通过与平台客诉专员交流互动,感受平台处理消费投诉的流程和规则,提出改进意见,提升平台消费维权工作,优化网络消费环境。(责任科室:网监分局、消保委)

(四)联动式治理,优化消费维权大环境

1.投诉举报快速处置。发挥企业绿色自行处理通道机制优势,发动广大经营者特别是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网络交易平台等积极落实消费维权自行处置制度,第一时间发现风险,第一时间化解纠纷。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配置值班和备勤力量,保障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值班电话畅通,确保3.15活动期间特别是央视“3·15”晚会期间(3月14日至15日)应急处置力量到岗到位,对于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要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查办,并及时回应媒体与消费者关注。(责任单位:举报投诉中心、稽查大队、各所)

2.开展消费环境综合整治。依托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基础,针对互联网广告、会议营销等消费维权热点以及汽车、房产、餐饮、旅游等行业性消费维权难点,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巡查监管活动,重点对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巡查,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指导商家做好明码标价,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责任科室:稽查大队、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各所)

3.深化维权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加强与旅游、教育、文化、卫生、公安等消费维权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有效化解群体性风险。加强与消协组织、行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利用消费调查、消费体验、消费报道等方式,及时发现消费内幕和消费隐患。开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座谈会,广泛听取各行各业对信用建设和放心消费建设的意见建议,积极构建社会化消费维权综合平台,努力形成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与行业规范相结合,优势互补、协同共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责任科室:稽查大队、消保委)

三、活动要求

(一)密切关注,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重点问题的举报投诉,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动向,及时处置和化解问题。

(二)精心组织,确保效果。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具体活动,有针对地开展宣传纪念活动。

(三)加大宣传,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的合作,通过各种渠道扩大影响,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及结束后,要及时撰写宣传报道、经验总结上报。

“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报表(附件2)、照片、工作小结及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6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人:金xx;电话:xx。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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