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际追逃追赃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推动国际追逃追赃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五年前的2014年6月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吹响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号角。五年来,在波澜壮阔的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追逃追赃布下天罗地网,切断腐败分子后路,遏制外逃多发势头,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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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旦刚过,一部名为《红色通缉》的电视专题片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引发舆论热议,声称“死也要死在美国”的杨秀珠,最终因“无处可逃”“无钱可花”“无人可靠”而狼狈投案,这正是中国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一个缩影。2014年至今年5月,全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5974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425人,追回赃款142.48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58名归案。党的十九大以来,追回赃款47.06亿元,追逃人数和追赃金额迭创新高。中央追逃办成立五年以来取得的系列显著成效,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成绩属于过去,奋斗赢得未来。当前,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然而,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任何公权力都面临被腐败侵蚀的风险,执政党永远面对着与腐败的斗争。作为反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必须站在五年这一里程碑式的新起点,重整行装再出发,严格对标“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同步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切实推动国际追逃追赃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保持坚如磐石的决心。“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决心如磐是成事的基础和前提。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上,从亚太经合组织《北京反腐败宣言》,到《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从开展“天网”“猎狐”行动,到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从曝光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到公布已归案人员后续处理情况,这些行动和成效直观反映了国家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当前,紧盯仍未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必须始终保持坚如磐石的决心,严格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的要求,锚定坐标,持之以恒,持续释放追逃未尽、脚步不止的强烈信号。

汇聚握指成拳的合力。“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凝聚握指成拳的合力,是成功实施国际追逃追赃的关键和核心。2019年3月28日,外逃近17年的原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善福回国投案,这既得益于各级监委切实扛起追逃追赃主办责任,也得益于有效整合公检法、金融机构等单位力量,织密线索排查网络。当前,随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家监委被增设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司法协助中央机关,《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法律武器日益完善。立足这些优势,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更当进一步凝聚监委与公检法、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职能合力,深化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完善一体推进的机制。“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要想推动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的力度是规定动作,不可或缺,完善防逃制度机制是防范于未然,同样十分重要。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就明确提出,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完善防逃制度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就必须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坚持追逃、防逃、追赃整体并进,建成协调配套、系统集成的一体化工作体系,决不能重追逃、轻追赃,也不能重追逃、轻防逃,切实织密国外“追逃网”,筑牢国内“防逃坝”,真正实现“逃不掉、追得回”。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坚定决心、强大合力和完善制度的保障下,未来追逃追赃工作必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责编:于川;校对: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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