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基础。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创新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出台《意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加速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

直面问题、直击痛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带动了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但与此同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现象依然存在,社会各界对加大侵权惩处力度的呼声日益强烈。为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主要以2022年、2025年为重要时间节点,从社会感受、保护能力建设、保护体系建设等方面确定工作目标,释放出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勇气。

立足国内、着眼国际,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有关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量达到约154万件,占全球总量的46.4%,数量居全球第一;同年,国外在华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4.8万件,同比增长9.1%,实现“十三五”以来最快增速。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经济实现转型升级、向高质量发展的“刚需”,是加强国际贸易的“标配”。出台《意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中国实现从技术引进向自主创新转型,为全球创新成果共享牵线搭桥,为人类科技进步输送动力。

综合施策、注重效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多环节、多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和创新工程。《意见》立足现实、着眼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出了具有时代特点的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坚持综合施策,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部署改革完善保护工作体系,提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注重实际效果,着眼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社会监督共治、优化协作衔接机制、健全涉外沟通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格局。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意见》是新时代中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意见》的宣传解读,制定推进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让知识产权成为创新发展的生命线,更好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责编:于川;校对: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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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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