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精神深入每个公民心中

让宪法精神深入每个公民心中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正值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全国各地各部门不断创新宪法宣传的载体、方式方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讲好宪法故事,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制定和完善法律体系的根本依据,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也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坚强后盾,大到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小到吃的安不安全、房子能不能拆、土地能不能征、家庭平等和睦等等,她伴随着每一次自由呼吸,存在于每一次公平交易,捍卫着每一个公民的尊严和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

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把宪法理念根植于人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与自己的利益密切相关,将宪法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让宪法通过实施获得活的生命,使宪法真正成为塑造人们行为和观念的力量,才能真正实现宪法目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通过“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对整个社会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通过更多这样春风化雨的方式,让宪法精神真正入脑入心,法治中国的未来,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伟大的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文本上的宪法不断“活起来”“落下去”,我们充分享受民主与法治的阳光,愈加坚定对宪法的信仰;在这个新时代,宪法的精神不断发扬,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一个新高度,不断凝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责编:于川;校对: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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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陕西省绥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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