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区块链的实践与展望

司法区块链的实践与展望

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与科技深度融合的重要创新实践。伴随着虚拟财产交易、社交账号继承、网络互助平台等问题的显现,物理世界中稳定的成文诉讼法律体系,开始随着跨域连接、全时共在、日新月异的互联网环境而同步演变,也使网络空间的矛盾纠纷趋向于碎片化、系列化、海量化,既给维护互联网司法权威、提供高效解纷服务提出了全新挑战,也为互联网法院审判方式、适用程序、诉讼环节等方面带来全新的模式变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而在现实中,区块链已经在很多司法系统中得到了实际的应用,为解决涉网诉讼中的许多问题提供了崭新的思路。

司法区块链的实践困惑

司法区块链的建立并不像传统法院信息化建设那样“即刻移植,直接使用”,其对数据的实时动态收集调取与分析、系统架构的安全稳定等方面提出很高的要求。

基于技术的司法区块链。目前在司法领域,区块链技术主要用于电子证据存证,且多为商业机构运营,但由于彼此技术标准和存证规则不统一,暂时无法给司法审判提供足够的可信数据支撑。各类存证技术是否能够得到司法认可,关键在于解决真实性证明问题。司法中的区块链本质上是一种固证存证技术,是保证电子数据真实性环节中必要但绝非充分条件。尽管作为存储媒介的区块链本身信息不易被篡改,且存储稳定,但很多时候,电子数据在使用这些固证存证技术保存前,若因为网络或设备环境等受到篡改,其在数据生成那一刻时即不具备真实性,经取证存证平台认证后也不能保证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如何在司法区块链中采用合理的设计理念、引入合规的区块链技术,使用恰当的信息共识机制,将数据和司法权威机构相融合,如何建立电子证据生成、传输、提取、保存等全流程、全环节、全时序规范机制,形成一个全周期、高司法效力的电子数据提取基础设施,都是互联网法院需要应对的挑战。

基于证据的司法区块链。“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很多案件当事人,特别是异地起诉的当事人,会在调取、保存证据上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得纠纷无法在短期内解决。但在目前的相关实践中,存证主体、信任度是司法实践中争议最大的问题,绝大多数案件需经公证才可被采信,大多数案件因当事人无法证明上链数据是原件而被裁定为假证据。在区块链技术证据化应用实践的推动下,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肯定了区块链的证据定位,关于区块链技术的个案判断经由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升为司法审判的共识性标准。虽然司法实务界现有的案例数量还不够充足,目前还难以充分检验该司法解释的合理性、科学性,但我们必须认真反思区块链证据合法化的系统性影响。

基于信任的司法区块链。区块链的发展,使得由代码、协议、规则建立起来的信任机制,摆脱了传统人格或中心化机构的信任关系,实现了互联网环境下价值的传输与转换。如何依赖区块链技术设计可信的机制,是互联网主体信任机制法律构建最具新意的制度设计之一。其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互联网法院如何实现诉源治理信息配置,实现互联网主体信息主导权再分配,更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现有互联网法院在规定管辖案由和相关运行指导的基础下,区块链运用数据面临着数据处理分析和来源无法统筹的现实挑战,如司法区块链对数据多维收集不足、司法区块链对数据多维分析薄弱、司法区块链安全防护处于起步阶段,等等。

司法区块链的进路

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在于通过“分布式信任”,释放巨大的技术优势,使网络空间更加真实、高效、安全。基于区块链的大数据运用,将对司法系统高度结构化改造,大幅度降低当事人进入司法程序的成本,增加当事人纠纷解决的选择途径。

强化区块链基础建设。立足司法区块链技术,精准构建互联网数据存储基地,充分学习吸收目前主流存证平台底层区块链架构,重点保障电子证据的跨平台验证功能,坚持开放包容的技术架构,鼓励各方自由开发司法场景多样化应用,真正实现链上生态培育,解决司法数据服务需求。一是聚合多链合力。联合“法院+检察院+仲裁+公证”多主体数据调用方,集聚“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跨领域数据提供方,实现覆盖面广、跨界通用的区块链应用,形成多方可查、中立可信的数据存储空间。二是强化安全保障。依托智慧司法政务云,筑牢安全防护体系,为系统提供去中心化、去商业化技术支撑。对系统进行权威测评及定期检查,有效提升数据的可信度。三是严格技术标准。结合电信运营商、大型互联网企业等单位建设经验,吸取现阶段存证平台建设经验,制定技术、业务规范,贴合各类司法场景来建设司法区块链,将抽象技术标准固定为可视化配套规则,严格技术要求、数据管理、安全标准、存证格式,统一存证接口,打破数据壁垒,使司法区块链形成组链全合力、达成信用共识,充分发挥优势,实现基于多方监督的共同治理。

建立可信电子证据平台。立足可信电子证据平台,精准构建互联网审判证据规则,实现事先存证、自动调证,案件全流程都可查阅证据、验证信息,全面保障诉讼服务质量。以起诉环节为例,当事人遇到涉网纠纷,在互联网法院线上诉讼平台起诉或应诉,系统自动关联电商平台订单提取证据。为了保证使用场景的高效、可靠运行,可建立平台安全许可授权机制、接入与管理标准,全力保证电子数据的安全性和真实性,降低当事人举证难度和成本,实现一个案件所有已存证据的智能关联,批量调取证据链;再如对未接入的持有机构或组织,平台可通过在线向持有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发送协助调查函,确保调证效率。为了有效衔接平台的司法服务效果,可组织审判力量创新互联网审判证据规则。

打造司法信用共治平台。立足司法信用共治平台,精准构建互联网信用生态坐标。以互联网法院现有潜在的大量互联网小额贷款纠纷为例,可根据多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联合评估,将裁判文书中的案件类型、裁判结果、涉案金额等,纳入主流风险评估模型,计算具体放贷数额,通过对比逾期个案的实际偿还比例来有效减少潜在纠纷,同时,可将平台应用到互联网金融借贷审核中,立体挖掘个人信用数据,实现信用评估追踪、风险智能把控,为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提供便捷有效的数据支撑,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

现阶段,区块链技术正以纠纷解决为切入点,提升当事人在线诉讼服务体验,促进审判方式与机制变革。可以预见,在这个进程中,数字孪生、司法自我量化、网络司法协商、非对称性个人隐私保护、司法区块链多链聚合、链上信息交流机制等问题,都将激发新的更具想象力的讨论。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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