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锐评丨疫情防控中如何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

党建锐评丨疫情防控中如何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

在农历庚子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迅速蔓延至多个省、区、市,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当前疫情还在蔓延,疫情防控面临不小的压力和挑战。这场战争注定是一场大仗苦仗硬仗,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着力营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的良好舆论氛围,党建网微平台推出系列评论,敬请关注。

疫情防控中如何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

特约评论员   马立政

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我国发展,越要增强信心、坚定信心。其中,对于稳就业更需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这必然涉及疫情防控过程中稳就业的政策前提、政策制定、政策实施、政策前瞻等环节,以系统性的政策集合更好实现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更好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目标。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疫情防控中的就业任务日益严峻,有效实施稳就业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关键的前提:一、疫情整体得到控制是政策制定的基本前提,只有实现了疫情的整体控制,疫情不再出现大幅蔓延,才有可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二、把握就业市场的根本症结是政策制定的关键前提,稳就业政策必须全面把握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就业市场根本特征,尤其是针对就业市场中出现的短板和失灵进行精准施策。三、就业市场的政策效果反馈是政策制定的必要前提,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已经有相关政策陆续出台,这些政策的效果反馈是今后稳就业政策实施的重要根据,与使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一致,既不一味迷信市场机制,也不能一味依靠政府政策,而是通过前期政策的效果反馈,在疫情防控中更好地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加精准地推出系列政策。 

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就业政策的制定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稳就业政策要遵循的重要原则。1.稳就业政策的科学性原则。不能以扭曲市场为代价,而是要基于就业市场规律,引入适当的政策机制,以更好稳就业、扩就业。2.稳就业政策精准性原则。所谓有效的就业政策集合,重点是突出政策的有效性,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阶段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提升稳就业政策的效率。3.稳就业政策的托底原则。就业是经济社会发展考量的重要指标,稳就业政策要特别注重就业需求弹性最大的人群(或行业)。比如:在全面脱贫的战略目标下,对尚处于贫困线以下、因疫返贫等群众的就业要重点关注,综合实现就业政策的覆盖性和有效性。同时,还应该特别注意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毕业生的就业需求量最为集中,据统计,2019年全国有830多万高校毕业生,对应的就业政策一定要保证此类就业群体能就业、快就业。二、稳就业政策要同时关注就业的需求和供给。1.对劳动力需求而言,要加紧制定实施复产复工的有效政策,逐步释放有效的劳动力需求,不能因为疫情管控过当而长时间抑制劳动力需求。2.对劳动力供给而言,要为劳动者顺利返岗返工创造条件,不能因为疫情管控过当造成大量劳动力闲置。3.对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基础行业、关键领域、重要部门严重缺工的单位,一方面要从劳动力需求端促进复产复工,另一方面对关键岗位的劳动力返岗返工、招聘招工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撑,务必保证此类单位就业的稳定性,进而保证中国经济基本面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三、稳就业政策要随着疫情的控制情况动态综合调整。1.对于不同行业的就业矛盾进行动态调整,有些行业受到疫情影响较小,但与之对应的行业(尤其是上下产业链之间)的企业复工出现困难,就业政策就要兼顾不同行业之间的就业政策集合供给,尤其注重在下游行业提供以减负为主,以就业补贴为辅的就业政策,在上游行业提供以就业补贴为主,以减负为辅的就业政策,由此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就业政策的匹配,并有效促使产业链条的自我修复。2.对不同区域的就业矛盾要进行动态调整,重点就是处理好就业需求旺盛的区域(特别是疫情不严重的经济集聚特征明显地区)和对于就业需求较少的区域之间的矛盾。因为,对于就业需求不旺盛的地区,往往都呈现出显著的向需求旺盛区域提供劳动力供给的特征。因此,两者之间急需的稳就业保障就是:安全保障(口罩、消毒液以及例行温度检测等)、交通保障和信息保障等等。只要做好就业环境的优化,有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形成稳定的预期,就业市场就会有序恢复。3.对不同时段的就业矛盾进行动态调整,重点针对中小企业。据工信部统计,截止2020年2月25日,全国中小企业的复工率只有30%左右。在稳就业层面,中小企业有两个显著特征:首先是财务的脆弱性,一旦较长时间不能恢复生产经营,可能出现大量中小企业倒闭的风险,必然会导致大量失业人员产生。其次是吸纳劳动力的重要性,中小企业承担了我国近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是就业市场重要的稳定器。基于这两个特征,应该出台并实施跨期稳就业政策,以保证稳就业政策的连续性。在稳就业的前期,应该以减缓中小企业的财务压力、提高中小企业存活率为主;在稳就业的中期要以适宜的就业补贴和减负为主,保证中小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在稳就业的远期要以就业政策的稳定退坡为主,保证中小企业在市场中健康发展。 

同时,在疫情的防控过程中,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特别是就业政策,要具备前瞻性,摒弃狭隘性。在前瞻性方面,一是时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久战的政策工具储备预案,最大程度减缓疫情对经济社会预期之外的冲击。二是时刻关注国际疫情发展,及时调整与疫情发展较快国家贸易量较大地区企业对应的就业政策。比如:当前欧洲、日本和韩国的疫情发展较快,2019年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是欧盟,第四大贸易伙伴是日本,第六大贸易伙伴是韩国,国际疫情的发展必然会影响与其贸易往来较多企业的正常贸易量,进而导致就业市场波动,要及时关注并储备对此类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就业政策,保证就业市场稳定性。在摒弃狭隘性方面,一是摒弃保存量,忽略扩增量。由于疫情的发展,很多传统行业受损严重,但也催生出了一些新型行业发展的机会。因此,稳就业既要通过保存量进行稳岗,更要通过就业政策推动新兴产业发展,以扩就业的模式稳就业。二是在特殊时期摒弃唯GDP瞄准GNP。虽然很多国家受到疫情影响,但是在全球很多没有(或很少)受到疫情影响的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与中国合作,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的很多国家。因此,进一步在相关国家扩大对应产业的人才输出或援助也是稳就业的必要之举。

(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站博士后)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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