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巡视巡查制度

乡镇、村巡视巡查制度

为了给党委政府提供真实可靠的党风、政风、民风信息,促进乡内干部廉洁从政,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及时发现各村、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党风、政风、民风的好转,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此,特制定由乡人大、纪委、巡查组联合办公的巡查制度。

一、 巡查人员

精选了政治立场坚定、经验丰富、作风正派、党性强、群众威性高、身体健康的4名副科级干部,6名中层干部,成立巡查组。

二、 巡查内容

一查班子自身建设: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廉洁自律、民主生活、班子团结协调等情况。

二查政策法律的执行:包括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制度、党风、政风、民风、党风廉政责任制等执行情况。

三查干群关系:包括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干群之间的沟通渠道、关心群众疾苦、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难题等情况。

三、 巡查方法

巡视工作采取“听、测、查、谈、治”巡视检查的方式:“听”即听取各村领导班子关于党风、政风、民风情况的汇报和党政“一把手”进行述职述廉;“测”即对各村两委的“一把手”进行民主测评,参评人员由本单位干部职工组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定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查”即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谈”即进行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治”即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当面提醒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对其及时进行整治。

四、 巡查时间

巡查组每年安排三至四次到直属单位和村社进行巡查。每个巡查单位每次巡查时间为1天左右。

五、 巡查汇报

整个巡查工作由乡纪委牵头,每次巡查结束后要整理汇报材料和总结巡查工作,党委每月听取两次专题巡查汇报,将各村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六、 巡查结果

对巡查结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和干部的个人考核中,对巡查的问题要进行限期整改,巡查组不定时的进行回查,一年内一个被巡查村有3次评为不合格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要求主动辞职,不主动辞职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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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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