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法典“村村响、户户通、人人学”

让民法典“村村响、户户通、人人学”

6月16日,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实施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加强”,其中,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民法典的普法宣传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其实施效果如何、人民群众权益是否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交往是否更加有序、社会是否更加和谐,都关乎着党的执政根基、全局发展。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学典、用典、护典中,不断实现“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共同愿景。

以法促行、学典成“体”,宣传覆盖“村村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要讲方法、有章法塑造教育理论体系,熟练掌握民法典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让“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矩阵聚“能”成“体”,摸清脉络、重点突出,持续覆盖“村村响”,力求以法促行、学典成“体”。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自觉融入到学典促行中,在基层一线实践中检验真理、探索方法,持续从解决“民之所急所盼所需”中总结经验,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同时,要以“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丈量自身所学所思所悟所感,抓早抓小、查缺补漏,让“全面+重点”宣传“多面体”能够面面衔接、有效覆盖。

遇事找法、用典成“链”,宣传渠道“户户通”。民事案件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关系紧密,有力彰显民法典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有人说,法治在很大程度上是程序之治。要从日常用典中培养遇事找法的自觉意识和行动,筑牢法治思维,夯实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本领,能够在现实情况与法典论述、实施体系和执行配套、主要依据与法则条款等中实现有效衔接、户户贯通。一方面,要突破本领恐慌、历练不足等各项“瓶颈”,把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法治“链”落实落细,力求实现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另一方面,要以案、以事、以人为宣传立足点,充分发挥如高空抛物、占道经营、网购纠纷、婚姻冷静期等社会热点难点“以户带户”的辐射效应,提升案例事例数据的直观性、生动性、灵活性,更好地保障切身利益。

法入人心、护典成“网”,宣传氛围“人人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重要法律保障,饱含为民利民惠民的至深情怀。在涉及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继承、侵权方方面面的“全周期”治理中,民法典已成为“人民至上”的重要标尺,时刻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兜住民生“保障网”,在主体平等、财产权利、交易流转、人格尊严、家庭和谐等方面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让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厚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传承法治精神,也让法入人心成为新时代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精神源泉和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要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成为常态化制度化保障优势,形成法治建设中的自觉服务和规定动作,形成干部带头学、党员传帮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的全民共识。

学以致用方能知行合一,在不断夯实共建共享、互学互鉴的宣传教育体系中,努力营造人人学典、人人用典、人人护典的浓厚氛围,让民法典包含的“民心事”飞入寻常百姓家。(来源:宣讲家网)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20/0617/1090114.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中共淮南市大通区委办公室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赵一頔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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