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活动

兰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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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兰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组织《民法典》集体学习,邀请甘肃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甘肃省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玉红律师作了专题讲座。

刘玉红律师带领分局全体干部对《民法典》的编纂背景和过程,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与学习。

刘玉红律师还结合自然资源分局工作职责,着重对《民法典》物权篇进行了详细的专题辅导,对不动产确权登记、他项权利设置、农村土地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

通过本次专题辅导,自然资源分局全体干部对《民法典》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将《民法典》列入日常工作学习计划中,《民法典》施行后,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牢牢把握“行政行为不得减损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增加公民、法人义务”的原则,运用《民法典》所体现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破解工作难题,推动日常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李娇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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