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典”亮美好生活

以民为本,“典”亮美好生活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主办的2024年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安徽省)集中示范活动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于4月25日上午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南楼村举行。

民法典是一部以人为本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律,覆盖人民生活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既是保护群众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人民美好生活筑牢法治根基。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它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体现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尤其是民法典中的产权保护观念、契约意识、维护人格尊严、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促进家庭和谐、保障家庭财富传承、追究侵权责任等深入人心。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就是坚持人民至上,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和安全感。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法律要发挥作用,离不开全社会对法治的真诚信仰,离不开对法治精髓的理解。民法典要实施好,就要让民法典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的现实土壤,结合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把宣传民法典作为重头戏,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导向,建立民法典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深入开展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进家庭活动,推动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让民法典深入民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以公民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切实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护航人民美好生活。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以此次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宣传好、阐释好民法典,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使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都积极尊重法律、敬畏规则,从而把民法典实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使民法典之基更加巩固,民法典之威更加牢固树立,民法典之效不断彰显,让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发挥最大效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让我们着眼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民法典真正落到实处,让国家振兴、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号”列车,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轨道驶向更加美好明天。(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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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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