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守住“美丽清纯洪泽湖”的底色

以法治守住“美丽清纯洪泽湖”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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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淮安市洪泽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环洪泽湖流域执法司法保护,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河湖生态底线,创新实施“洪泽湖生态保护司法绿坝”工程,着力构建打击、预防、修复“三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新模式,科学有序开发沿湖资源,探索走出符合地方实际的河湖保护治理和生态开发道路,“美丽清纯洪泽湖”如今变的更加靓丽怡人。相关做法获评省“污染防治攻坚故事”特等奖,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众多媒体点赞推介。

一是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基础。采用检察建议、风险研判等方式,推动省人大专题立法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彻底解决行政执法和司法处理依据不清、力度不足等问题,实现湖区453艘非法采砂船“清零”。建立洪泽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明确检察、水利、环保等八部门常态化开展流动巡查执法。设立“护堤工程专案绿色通道”,对涉湖环资案件实行专人专办、快速办案。二是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建立公益诉讼“群眸网格”,在全省率先推行环境损害观察员制度,将411名网格管理员作为公益损害观察员,在网格化管理服务系统增加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研判、举报功能,有效拓宽案源渠道。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分门别类建立线索举报标准,上半年累计收集群众举报线索47条,成案6件。三是完善生态修复长效机制。坚持恢复性司法原则,将开展司法修复作为环境资源案件的重要环节,成功办理洪泽湖流域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打造全省首家市级洪泽湖生态修复基地,组建大湖生态巡回法庭,定期组织“洪泽湖环境资源司法修复放流”行动,累计督促相关当事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0多万元,投放各类鱼苗4.3万余斤,湖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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