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未来发展的数字经济

迈向未来发展的数字经济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愈演愈烈,数字经济浪潮席卷全球,正在成为世界发展的新的引擎。相比工业经济,数字经济以信息网络作为基础设施,以平台应用作为生产工具,以数据作为基本生产要素,其发展对地理、资源、环境依赖度更小,更加符合新发展理念的要求。但从数字经济自身发展而言,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创新、监管治理能力提升,数字经济发展也是一个提挡升级、不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过程。迈向未来发展的数字经济将充分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特征。

创新驱动

未来数字经济发展将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形成技术创新、融合创新、产业创新等全面推进的数字经济创新体系,激励创新的制度机制将更加完善。一是将更加重视基础研究,重视原始创新,在材料、工艺、算法、模型等领域将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促进计算、存储、通信、显示等信息产业全产业链提挡升级。二是融合创新更加活跃,数字技术和经济运行、社会发展、大众生活等领域将进一步深度融合,促进和规范融合创新的制度和机制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三是产业创新将全面推进,融技术、产品、服务、管理、制度等创新于一体,产业链协同、供需对接等能力将会大幅提升。四是激励创新的制度将更加完善,人才培养、培训、流动、遴选、评价、激励等机制将更加健全,政府创新引导资金分配使用机制将更加合理,激励社会资金促进创新的金融财税等制度将全面建立。

以大众为重

未来数字经济发展将不断提升大众对数字经济发展成果的获得感。一是将更加注重用户体验,围绕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等各类需求,将持续丰富数字服务方式、渠道、种类和内容,让人类畅享更加智慧美好的数字生活,大幅提升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将更加注重个人信息保护,数字应用个人信息的采集、存储、开发、利用将会更加规范化,最小范围采集、有限目的使用、有效时长存储等个人信息开发利用原则会得到更加有效的落实。三是将更加注重用户数字权利的维护,更加保障人在数字空间中信息获取、更正、删除、可携带、被遗忘等各项权利,促进人在数字空间中的全面发展。

普惠协调

未来数字经济发展会更加注重普惠协调,实现让数字经济发展成果普惠各地区、各行业和各类人群,让区域、行业等发展更加协调。一是将更加注重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友好性、无障碍性以及成本可负担性,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在不同知识、技能、年龄等人群间的普惠共享。二是让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大摆脱地理、交通、资源等传统要素的限制,依托信息网络、平台应用和数据资源,给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等地区发展赋能,让不同区域实现普惠协调发展。三是依托产业互联网平台,将构建起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以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和物资流,促进不同规模企业和不同产业环节企业有效分工协作,促进不同规模企业普惠协调发展。

开放共享

未来数字经济发展将更加注重开放共享,利用各类网络平台,促进数据、资源、能力等开放共享,实现赋能共赢。一是部分大型企业将数字化转型成为行业的信息和能力枢纽,利用产业互联网平台输出能力,促成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为广大中小企业发展赋能。二是政务数据资源将更加开放赋能,社会化开发利用安全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将会全面建立,交通、旅游、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将更加广泛和深入,有效支撑数字经济、智慧社会等发展和治理。三是数据资源生产要素的属性将会得到充分发挥,流通渠道更为通畅,将会出现一批社会化的数据流通公共服务平台,配套完善全过程数据资源流通管控机制,有效地促进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数据红利全面释放。四是企业间有针对性的排他性开放共享将会显著减少,企业之间既竞争又合作,产业生态更加健康可持续。

多方协同

未来数字经济发展将更加注重多方协同,依托各类信息平台,实现发展和治理多方协同。一是供需协同能力将会全面提升。依托电子商务、产业互联网等平台以及大数据资源,社会生产供给方式将会发生革命性变革,将从传统大规模批量化备货、试探市场需求的生产方式,向精准掌握市场实时需求、小规模个性化满足、引领市场需求变化的生产方式转变。二是以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信息枢纽,大中小不同规模企业以及产业链不同环节企业在技术、资金、人才、物流等协同能力将全面提升,实现了以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行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三是社会治理将更加趋于协同化。第三方网络平台将成为社会治理重要前端,担负着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政府管平台、平台管驻户和用户方式将成为未来社会治理的重要模式之一,政府依托第三方网络平台和自建监管平台将对经济社会实现更加实时的精准治理。

竞争有序

未来数字经济发展将更加竞争有序,面向数字市场的规章制度将更加完善,不正当竞争等乱象将会得到有效整治,数字市场秩序将会更加健全。一是数字企业垄断竞争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规范,对数字企业滥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情形的界定将会更加清晰明确,渠道、平台、数据、用户等互联网行业特色的垄断情形将会受到全面规范。二是面向数字经济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将更加完善,网络虚假宣传、恶意营销、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违法广告、不正当价格、不公平格式条款、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将会更加清晰,整治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将会大幅提高。

安全可靠

未来数字经济发展将更加注重发展的安全可靠,将建立涵盖产业供给、信息网络、平台、应用和数据等全环节、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得益于国内网络科技企业技术群体性突破,5G、大数据中心、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国内全链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有效支撑安全可信的数字经济发展“底座”建设。二是数据滥采滥用等现象将会得到有效遏制,尤其是个人信息开发利用、企业数据流通共享、数据跨境流动等行为将会得到严格规范,有效保障了个人隐私安全、企业数据权益和国家安全。三是各类数字应用将更加安全可靠,融合创新业态的治理机制将会全面建立,企业融合应用业务规则、风控机制等将会更加完善。

智治善治

未来针对数字经济的治理将更加智慧化、更加包容审慎,有效护航数字经济。一是数字经济治理能力将全面提升。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等治理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治理加速迈进,信息技术支撑、大数据综合决策等能力大幅增强,将有效支撑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二是政府治理将更加包容审慎。政府将会为新技术创新应用在扶持资金、试验田供给等方面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会为新业态的发展创造更加包容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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