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 福建54.4万户居民搬出棚户区住进新房

“十三五”期间 福建54.4万户居民搬出棚户区住进新房

新华网福州12月4日电(蒋巧玲)“十三五”期间,福建累计有54.4万户居民搬出棚户区住进新房,27.9万户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

福建省住建厅副厅长蒋金明在4日召开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十三五”期间,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成果。

其中,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福建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全省累计54.4万户居民搬出棚户区住进新房,27.9万户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30.97亿元,支持各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90个,惠及居民约25.2万户;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额和发放贷款分别达2793亿元和1490亿元,有力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全省城镇化率从62.6%提升到66.5%,居全国第9位,新增建成区380平方公里;新建改造市政道路、绿道、雨水、污水、供水、燃气管网3万多公里,地铁建设实现零的突破,建成投用4条125公里,在建7条200公里;提升城市供水安全,全省水质综合合格率99.86%,优于国家要求。

城乡环境宜居度明显提高。“十三五”期间,全省绿道总量达6000多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40.39%、居全国前列;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设区市建成区87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系统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到2019年底,全省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1%,市县污水处理率达94.9%;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600多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推进240多条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建设等。

“到2025年,我们将构建比较完善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蒋金明说,“十四五”期间,福建将通过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为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对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提请完成改造、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等举措,进一步提高城乡宜居性、包容度,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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