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顶层设计 强化分类指导 北京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再提速

抓好顶层设计 强化分类指导 北京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再提速

去年8月底,北京市纪委监委召开市级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会;9月初,召开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会;9月中旬,召开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会……去年,市纪委监委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动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市管企业、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推进改革持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具体措施》、派驻机构考核办法;为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建设,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修订《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一年来,市纪委监委研究构建“9+N”制度体系,确定9方面51项重点制度建设任务。

坚持改革于法有据、制度先行,制定做强顶层设计、完善配套制度、改革逐级落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第三监督检查室制定《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3方面11项工作机制。第四监督检查室先后起草关于加强对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工作领导的办法、建立企业请示报告事项台账,完善制度机制。第七监督检查室相继制定《关于推进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北京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4方面14项制度机制,强化6大类28项具体举措。派驻机构履职成效逐步显现,背后的支撑正是本市纪检监察系统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

“高校各种关系交织,纪委书记常面临力不从心的状况。现在,底气足了、敢说话了。”北京舞蹈学院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张盈坦言。这种变化主要源自本市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市属高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纪委书记任监察专员。明确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等8项主要职责,赋予监察专员办公室7项调查措施。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主任徐航介绍,赋予高校部分监察权,推进国家监察权向高校延伸,把非党员监察对象纳入有效监督范围,有力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

市管企业也在改革中实现了机构设置的进一步优化。除1家未设党委的企业外,其他49家市管企业全部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完成组织调整和职责划转。同时,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国资系统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人员编制由改革前的256人调整为459人。改革还明确了市纪委监委是各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机关,强化了市纪委监委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一年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释放治理效能。去年,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立案调查4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1人次,制发监察建议书38份;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问题线索394件,立案调查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次……

各派驻机构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开展精准监督、强化执纪问责上下功夫,发现问题和查办案件的能力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期间,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带领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完成专项监督检查10余次,发现问题820个、督促整改756个,通报曝光12人次,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校园内家属区硬隔离”等7个专项监督报告,为校园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一年来,从抓好顶层设计、强化系统思维、创新方式方法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本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今后将继续坚持分类指导,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派驻机构改革。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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