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深化改革的新布局

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深化改革的新布局

“十四五”规划建议将“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中办、国办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是落实这一战略部署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是继《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之后的系列性改革方案,对未来形成新发展格局至关重要。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

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也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从战略角度提出建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指明了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新历史任务、新环境条件下经济发展的新路径,《方案》是党中央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出的全面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的战略布局,将为建设更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高标准市场体系重在排除制度性障碍,致力于解决产权保护不力,市场准入不准营,公平竞争审查缺乏刚性,地方保护和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等各种问题;通过深化市场改革促进市场有序发展,建立统一、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国内市场环节顺畅运转,使内需市场激发源源不断的创新潜能,通过扩大开放更有效地实现国内外市场联通、要素资源共享,让中国市场成为世界的市场,真正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

何谓高标准市场?可概括为“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的市场。“高效率”指高效配置生产要素,实现市场化配置。“高质量”指实现全国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高水平”指建立高水平对外开放新体制,建设国际化市场。高标准市场体系不是对我国现有市场体制的简单整合,也不是照搬和对标发达国家的现有做法,而是按照我国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的新的市场体制设计。

高标准市场体系改革的五大重点

《方案》遵循问题导向,针对现行市场体系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国实际,进行市场化体制改革与制度安排。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询意见基础上,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和行动步骤。《方案》从制度改革的维度入手,明确提出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五大重点。

第一,高标准市场体系核心是建立公平竞争机制。

《方案》提出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的三项基础性制度,目的就是要构建公平竞争市场机制。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现了市场准入公平,规范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体现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和政府有效发挥作用的结合。《方案》提出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查清市场准入隐形壁垒,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我国之所以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各类自由贸易试验园区,目的就是不断改变传统市场准入机制,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制定全方位的市场准入规则。

产权保护制度体现了市场交易公平,是市场交易和运行的基础。产权改革和产权制度建设,必须围绕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展开。《方案》从法律制定和法律执行层面强化各类产权保护,特别提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保护以及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产权保护制度。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公平竞争的目的是实现准入公平、市场交易公平和市场机会均等,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方案》着重提出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出台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2020年上海临港新片区已启动竞争政策试点,探索垄断协议豁免制度。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山东自贸区均强化竞争政策试点,为我国加入CPTPP等高标准自贸协定谈判,促进市场国际化发展不断奠定先行先试的制度基础。

第二,促进生产要素高效配置。

土地、资金、技术、数据、劳动力的顺畅流动,是生产力快速发展的前提,但要素市场一体化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

《方案》遵循问题导向,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加快顶层设计,制定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点任务,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为全面推进要素市场改革创造条件,为形成统一要素市场夯实制度基础。

《方案》通过一系列试点和指导性意见,围绕五大生产要素提出系统化改革举措,例如“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和建立常态化的退市制度”、“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级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市场的意见”等等。

第三,提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市场环境质量。

《方案》提出强化质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基础设施以提升市场环境质量,其中强化消费者权利保护是重中之重,包括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条例,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这标志着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将会进入快车道。

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一是生产者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商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虚拟市场是未来消费市场的发展方向,必须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基本特征,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二是通过法制化管理,改善市场环境质量,提升政务服务能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四,促进高水平市场开放。

国内市场必须积极参与新的国际分工,发挥比较优势,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方案》从规则、制度、标准、行业等提出高水平市场开放方案,建设开放接轨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具体举措包括,一是参与制定相关国际规则,深化竞争规则合作;二是放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三是推动国内外消费品等标准接轨;四是有序开放金融、医疗、教育、托幼、环保、市政等服务业市场。

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基本始于开放试点,取得经验在全国复制。这些改革开放的试点是中国开放的镜子,能让各国投资者意识到,中国是面向世界开放的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制度型开放试点的引领作用在于将改革难以突破的问题先行试点,例如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为技术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创造良好环境,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经济、互联网等领域扩大开放,推动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机制等规则与国际标准对接,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开放是对等基础上的对外开放,必须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维护国家合法权益。

第五,推动市场监管一体化。

建立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对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的综合监管,加强对商品价格和要素市场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自律监管,健全行业协会、专业化组织等的社会监督,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推动形成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将是大势所趋。

《方案》特别提出要高度重视市场体系安全,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中,明确指出“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将经济安全作为底线,研究制定应对市场异动和外部冲击的预案。

落实《方案》的重要举措

《方案》侧重制度改革,求真务实,从市场的宏观架构到微观市场主体都做了全面系统、切实有效的制度安排,以五年为周期,重落实、要结果。可操作性很强,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先试点后推广。高标准市场体系注重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大胆实践。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改革,表明市场一体化在进行一系列探索性改革。通过统一产品、技术、监管标准及要素一体化建设,破除市场体制障碍,促进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推动生产、交换、流通、消费等区域性市场大循环,为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有益借鉴。

先定性再定量。《方案》阐释了究竟要建设何种市场,下一步要提出量化标准。在示范区试行试错,使得“高标准”能衡量,可执行,能评估市场竞争,衡量市场发育,便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先统一标准,再构建统一市场。《方案》提出一系列统一标准,首先统一市场规则标准,“鼓励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其次,促进国内国际市场规则标准对接,“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许可等相衔接”,未来会有更多统一性标准出台。按照五中全会《建议》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的要求,需要改革创新,顶层设计,借鉴先进经验,通过试点、试错和完善,形成统一市场机制和规则标准,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技术创新,形成市场竞争新优势,形成国际大循环的新优势地位。

作者:刘翔峰(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竞争室主任)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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