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基层、进家门,向走访慰问对象转达党中央对他们的关怀,让慰问对象和党员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近日,中央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党中央要求,在“七一”前夕,对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进行走访慰问。《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会同财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和基层党组织扎实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使开展走访慰问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过程。
发扬优良传统作风,激发党员内生动力。激发党员积极性,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凝聚力,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激发党员主动性,更好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增强广大党员战斗力,永葆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激发党员创造性,畅通权利行使渠道,增强工作实效,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创造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开展走访慰问,思想上高度重视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工作,做到工作全覆盖,精准确定对象,行动上及时把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中间。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关注特殊党员群体,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及时帮助。
更好关心爱护党员,切实保障党员权利。更好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不断更新党内民主观念,不断拓展党内民主思路,不断创新党内民主方法,让党员的意愿、主张充分表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切实保障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切实保障党章赋予的党员权利。完善权利保障措施,不断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坚持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级党组织把落实和保障党员权利落到实处。
褒扬为党作出贡献,激发党员奋斗热情。鼓励党员大胆探索、勤勉敬业,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结合起来,在走访慰问过程中,深入浅出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广泛宣传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铸就的伟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做到立场坚定、永不叛党。鼓励党员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积极宣传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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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延安市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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