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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生保障成就、经验与启示

报告人:李军鹏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简 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李军鹏教授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民生保障的发展过程、发展成就、成功经验与深刻启示等方面,阐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生保障成就、经验与启示,对于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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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0 09:12
  •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李军鹏教授从 2000年至2010年“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阶段、2011年至2017年民生保障制度化法治化体系化阶段、2017年至今民生保障新阶段等方面,阐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民生保障的发展过程。[完整报告][文稿][课件]

  • “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李军鹏教授从民生保障体系有力地支撑了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民生保障财政体系不断健全、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阐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民生保障的发展成就。[完整报告][文稿][课件]

  •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性质宗旨、价值追求和治国理政能力,为我们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带来了深刻启示、提供了宝贵精神资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李军鹏教授从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阐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民生保障的成功经验与深刻启示。[完整报告][文稿][课件]

  •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民生保障方面的总体要求是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具体要求是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李军鹏教授从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等方面,阐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民生保障方面的主要要求与衡量标准。[完整报告][文稿][课件]

  • 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李军鹏教授从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完善公共住房保障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等方面,阐述了民生保障法治不断健全,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完整报告][文稿][课件]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阶段。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民生保障的发展过程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国家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国民生保障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就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生保障制度与民生保障供给体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民生保障大体经过了以下发展阶段:

    (一)“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阶段(2000年至2010年)

    早在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到2000年,人口控制在13亿以内,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人口控制在14亿以内,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

    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展望下世纪,我们的目标是,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二零零零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

    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十二亿多中国人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在讲话中他还正式提出:“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2002年11月8日,党的十六大报告作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的重要判断,确立了“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其中,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四个方面都是关于民生保障的目标。具体要求有:“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致力于健全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二〇二〇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在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2008年2月,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民生保障制度化法治化体系化阶段(2011年至2017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生保障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法治化、体系化。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并“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在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新的要求”;明确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到二〇二〇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就业更加充分”“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到二〇二〇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并突出强调“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同时提出完善发展理念“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提出“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以及“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缩小收入差距”“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等措施。

    (三)民生保障新阶段(2017年至今)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形势,提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按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点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等任务,要求“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下面,我们来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民生保障方面的主要要求与标准。总体要求是: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具体要求是: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

    一是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缩小收入差距、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二是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

    三是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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