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主要经验

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主要经验

[中图分类号] D23; D6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1)07-0026-04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在党建方面取得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廉政建设方面,其经验弥足珍贵。从建立革命根据地时期起,特别是在取得国家政权,成为执政党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反腐倡廉方面进行了艰辛探索,走出了一条既具有鲜明马克思主义政党特色,又适合中国国情的廉政建设道路。廉政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腐败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构成要素。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同时推进廉政制度体系现代化和反腐败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入探讨和总结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特别是自全国范围执政以来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宝贵经验,对于当前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党内教育,纠正享乐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想和不正之风

早在红军初创时期,针对党内存在的各种错误思想,毛泽东在古田会议上,专门讨论研究红军党建问题并就此作出决议,指出:“红军第四军的共产党内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这对于执行党的正确路线,妨碍极大。若不彻底纠正,则中国伟大革命斗争给予红军第四军的任务,是必然担负不起来的。四军党内种种不正确思想的来源,自然是由于党的组织基础的最大部分是由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出身的成分所构成的;但是党的领导机关对于这些不正确的思想缺乏一致的坚决的斗争,缺乏对党员作正确路线的教育,也是使这些不正确的思想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毛泽东在上述决议中列举的各种错误思想,有一部分属于当时和之后某些红军干部腐败的苗头,如享乐主义、报复主义、小团体主义等。为此,决议提出,加强党内教育,提高党内政治水平,肃清党内各种偏向,纠正享乐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想是当时党和红军发展与扩大要解决的最迫切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相继开展了多次专门的学习和教育活动,鲜明提出反对“四风”,指出“四风”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是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故应坚决反对和杜绝。

整风学习,理想信念教育常抓不懈

我们党从延安时期起,就开始抓整风学习,通过整风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和纠正“三风”。当时毛泽东指出,反“三风”是“一件有全国性意义的工作”,要通过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改变学风、党风、文风。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在各个时期仍然继续保持这种传统,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防止革命意志衰退。1957年,毛泽东在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指出,因为革命胜利了,有一部分同志革命意志衰退,革命热情不足,丢掉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闹地位、闹名誉,讲吃讲穿,争名夺利。因此,要通过整风,使全党“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1989年,邓小平针对当时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某些消极现象指出,导致这种情况,最大的失误在教育,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

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旨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旨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做斗争,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

防微杜渐,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过去一些党员、干部的腐败,往往是从作风败坏开始的。因此,我们党特别重视作风建设,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延安时期的反“三风”是如此,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建设时期亦是如此。1963年,周恩来在一次对国务院直属机关负责干部的讲话中曾列出了20种作风问题,其中大多数问题即为腐败的前兆。如图享受,怕艰苦;好伸手,走后门;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请客送礼,置装添私;假公济私,移私作公;多吃多占,不退不还;“官”越做越大,房子越大越好,装饰越贵越好,供应越多越好,以及打击报复、违法乱纪,压制民主、欺凌群众等,要求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坚决克服。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中纪委对于作风问题,查处越来越严。特别是每逢年节,节前告诫警示,节后公示查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有的‘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出现了各种变异。”因此,“我们既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更要睁大火眼金睛,任凭不正之风‘七十二变’,也要把它们揪出来,有多少就处理多少”。

警钟长鸣,防止“糖衣炮弹”的攻击

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夕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两个务必”,防止新中国成立以后可能出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被“糖衣炮弹”击中而引发腐败的问题。他谆谆告诫全党,“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因为胜利,人民感谢我们,资产阶级也会出来捧场。敌人的武力是不能征服我们的,这点已经得到证明了。资产阶级的捧场则可能征服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因此,“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之后,我们党警钟长鸣,一直告诫党员、干部警惕“糖衣炮弹”,防止腐败。

高压震慑,严厉惩治罪大恶极的腐败分子

高压震慑,严厉惩治罪大恶极的腐败分子也是我党长期以来反腐败和进行廉政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1937年,延安时期党中央处理的黄克功案件,就是我们党历史上从严治党的一个经典案例。我们党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坚决反特权反腐败的决心。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在全国范围执政,进一步加强了反腐败斗争力度,对刘青山、张子善重大贪污腐败案的严厉处理直接推动了全国性“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兴起和深入发展。1952年4月21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专门惩治贪污腐败的法律,宣示着我们党对贪污腐败绝不容忍、毫不姑息的态度。 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反腐力度空前加大,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党的十八大至党的十九大的5年期间,共追回外逃人员3453名。为了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反腐败斗争的成果,我们党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完善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邓小平对制度治党、制度反腐特别重视,强调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改革开放初期,针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特殊化的问题,他指示制定《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规定高级干部每人只能有一处房子。而且,“不管你占的房子面积有多大,除了办公的、会客的公用部分外,都要交房租”。

党的十八大以后,监督制约公权力的各方面的制度更加严格更加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制度建设问题,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特别强调了加强完善3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和机制,即监察监督方面的制度体系和机制,权力配置和运行方面的制度体系和机制,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和机制。

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世纪末开始,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信息公开制度,一些地方(广州、上海、北京等)开始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章层面的规定)。2007年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法规层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和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力度,几乎每年都发布政务公开的要点和实施方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并确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原则,力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2017年,党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推进党务公开。党务公开是发扬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反腐防腐以及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均具有重要意义。

严明纪律,加强监察监督

严明纪律是中国革命胜利的法宝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经验之一。早在红军时期,针对党的组织放松对“负担重要工作”的红军领导干部的监督的现象,毛泽东就指出:“对一人如此,对他人亦不得不如此,因此把纪律一般地放松了。”为了纠正这种现象,毛泽东要求党的组织必须“严格地执行纪律,废止对纪律的敷衍现象”。邓小平亦曾经在多个场合说过,要避免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就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制约。“谁也不能违反党章党纪,不管谁违反,都要受到纪律处分,也不许任何人干扰党纪的执行,不许任何违反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要制定各种条例,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1949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在政务院下设人民监察委员会。1954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在国务院下设监察部。1959年,监察部被撤销,80年代中后期又重新恢复。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决定对国家监察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与党的纪检机构合署办公的,对全体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实践证明,新的监察体制的运作是成功的,这为中国特色反腐积累了非常重要的经验。

时代在前进,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不断发展,党和国家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既要继承上述好的做法与经验,又要不断开拓创新,不断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姜明安,北京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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