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优的选举制度为香港开创崭新局面

以更优的选举制度为香港开创崭新局面

9月19日,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顺利举行,作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的首场选举,这是“爱国者治港”原则在香港落地的关键一步。选委会选举结束后,在2021年12月和2022年3月还将进行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一国两制”构想得到成功实践。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牢牢掌握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香港、澳门全面管治权,深化内地和港澳地区交流合作,挫败了境内外分裂势力所策划的意图搞乱香港的一系列反中乱港图谋。尤其是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改变香港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维护了香港的繁荣稳定。

今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2020年度述职报告时强调,香港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再次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75、7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香港国安法出台之后中央治港又一重大举措,是“爱国者治港”方针作为“一国两制”核心要义的集中体现。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新选举制度是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制度保障,例如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同时,选举委员会将发挥好全面引领作用,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一方面,要坚决把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在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之外。香港市民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揽炒派”不管是在街头,还是在立法会、区议会,都是危害香港繁荣稳定的乱源。另一方面,要确保选出管治能力强的坚定爱国者,做到“有心、有力、有担当”,选出善于在治港实践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和履职尽责的爱国者。

本届选委会由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基层、劳工和宗教等5个界别组成,选委会委员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使选委会更加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其中,选委会组成由原来的四大界别扩至五大界别,增加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从而有效增强选委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这种安排还有利于强化国家意识,有利于促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此外,选委会优化了结构,使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都能够得到充分代表,新增了中小企业、基层社团等界别分组,扩大了香港居民的政治参与。之后由选委会依法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候任人和部分立法会议员,使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具有共同的选民基础,从而在立法会内形成稳定支持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的力量。

香港作为一个多元社会,对一些具体问题存在不同意见甚至重大分歧并不奇怪,但不能因此陷入“泛政治化”的旋涡。通过对选委会的重构和赋权,让选举回归专业和理性,去除了“泛政治化”的桎梏。在新选举制度下,爱国爱港人士为香港整体利益和业界利益积极参选,营造了多元化、专业化、重能力、少纷争的参政议政新气象。

本次选举有效保障了最广大香港居民的民主权利,符合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推进民主的原则,必将促进香港发展优质民主,维护香港繁荣稳定,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作者:张仕荣,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教授)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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