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然资源部将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5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周活动。

《通知》指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在宣传活动中,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关于法治建设的经验总结和历史启示,进一步强化对严格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生态文明领域重大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通知》强调,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重点学习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落实宪法法律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要以学习宣传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重点,系统学习宣传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等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测绘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自然资源领域基本法律,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向全社会宣传普及自然资源法治常识。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形成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强大合力。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经费保障。业务机构要发挥主体责任,聚焦群众关心的领域和重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法治机构要做好统筹协调,制定本单位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和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扎实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据悉,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周期间,自然资源部将以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书·法”系列活动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宣誓、自然资源法律知识“闯关”、行政诉讼庭审旁听和公职律师专题培训、“我为耕地保护献一策”等活动。(记者宋梅)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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