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觉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等要求,总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实践经验,对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在措施使用及监管方面统一标准、统一尺度,有利于强化对执纪执法权力监督约束,推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中央纪委于近日印发《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
紧跟时代发展,立足切实需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各项措施使用的具体要求作出规范,增加规定撤销留置措施的适用情形和审批程序;确立通过调取、勘验检查等措施开展电子数据取证的基本规则;新增鉴定措施中常用的价格认证、书画和文物鉴定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措施使用的要求,厘清执纪、执法工作中在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阶段使用措施的权限,明确各类纪检监察机构可以使用的措施种类;增加规定措施延长、解除的审批要求;规范指定管辖等案件中采取措施的办理程序等。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水平。加强对措施使用情况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措施使用管理系统的作用,从而达到防范和杜绝各类措施使用上的失控漏管风险、切实提高监管效能的目的。严格执行制度机制,把纪检监察法规在学习上和使用上贯通起来,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熟练掌握、精准稳慎运用,严格按权限、程序办理,坚决防止越界滥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常青之道、贵在自胜,勇敢面对“四大考验”,坚决战胜“四种危险”,毫不动摇地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百年大党、风华正茂,坚持不懈推进自我革命、牢牢把握历史主动,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始终成为引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中流砥柱。持续推进、开启新局,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已经吹响,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不松劲、不停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打造忠诚于党和人民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自觉弘扬党百年奋斗形成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以更加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目标任务落实。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增强同腐败作斗争的意志和本领,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严肃查处突出问题,以鲜明坚定的态度、务实有效的举措防止“灯下黑”,自觉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坚决清理门户,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化警示教育,加强自身改造,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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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延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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