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法治之光 将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沐法治之光 将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

法者,治之端也。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每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承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使命。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道路上坚持党的领导,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必须具体体现在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上,必须具体体现在党统筹社会主义法治各领域工作上。通过这样的方式,确保把党的主张贯彻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这是在理论上认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前提,也是在行动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前提。总之,只要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在法治领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就是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供了原则与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须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也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本质上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创新、理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成熟,本质上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熟。因此,要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二者密不可分。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从制度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展与完善的方向,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达。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成就,本质上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本质上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立足新时代、站在新起点,在全社会高扬法治风帆,助推了“中国号”巨轮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乘风破浪、奋楫前行。未来前进道路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要着眼于道路、理论、体系三个方面,在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中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健康发展。(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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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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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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