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特别是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了全面、清晰、精辟的论述。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新成果、理论新表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崭新重大成果。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新时代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中国共产党是人民民主的积极倡导者、忠实践行者和坚定维护者。百年间,为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不断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的历史方位,全面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历史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拓宽民主内涵,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当前,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对实现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凸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性。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从内涵价值看,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实现了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协商方式看,政协的协商丰富多样、更加经常,除了有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种会议协商形式,还有可以广泛经常开展的提案、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以及网络议政等多种多样的履职形式;从工作机制看,经过70多年的发展,人民政协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政治协商制度体系、工作规程,全国政协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网络议政、界别协商、情况通报交流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有的、重要的民主形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过程中,实现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辩证统一,彰显了“我有你没有,我能你不能”的独特政治优势。

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全”,即广泛性。这个“广泛性”不仅体现在民主参与主体的广泛性,还体现在民主内容的广泛性,而这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在价值是一致的。一方面,人民政协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开展特定专题的会议、视察、专项、提案等进行民主监督,并且针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调研报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通过协商广泛凝聚共识,广开言路,博采众谋,凝心聚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发展,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增进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具体的、真实的、有效的民主,而不是抽象的、空洞的、无效的民主。人民政协的协商,集包容性、平等性和开放性于一体,有效克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人民“形式上有权,实质上无权”的弊病,更好地实现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从协商主体看,坚持广开言路、畅所欲言,使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都能得到充分表达,从而保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有效地参与政治建设,实现民主权利;从协商方式看,坚持求同存异、合作包容,参与协商的各方面人士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可以自由发表意见,在充分民主平等的基础上作出决策,既尊重大多数人的共同意愿,也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从协商时机看,不仅可以在决策之前,而且可以在决策执行过程之中,使民主参与贯穿决策全过程,从而可以弥补选举民主只能在决策之前对不同意见进行选择而无法参与决策全过程的不足,以使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机制更加完善;从协商过程看,协商的过程也是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扩大共识的过程,能够有效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相统一,确保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我们可以看到,政协协商民主不仅仅是过程性民主,更是结果性民主,能够切实回应并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7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在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并以其独特的制度价值,为人类社会提供了更真实可靠的民主理论和实践形式。新时代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新时代要推进政协协商发展进步,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把握民主协商的政治原则,运用民主集中制的优势,植根中国大地,积极探索创新,使人民政协的协商工作跟上新时代步伐。加强党对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对协商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价值地位、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关系、协商民主的系统化建设等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形成更为完善的协商民主制度程序,进一步完善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体系,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好地通过政协制度的有效运行和民主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行动。

强化协商的理念。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人民政协开展协商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交流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优化“商”的环节设计,丰富平等对话、理性沟通、友好交流的民主形式,引导各协商主体更好地掌握对话技巧、沟通艺术和说服能力,避免简单的你说我听、各说各话,避免协商仪式化、程式化,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氛围。

更好搭建协商平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方位”的,从协商民主的角度而言,就是要落实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更深入更全面地嵌入协商民主体系的各个部分之中,运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经验,搭建更大更高效的协商平台,促进各种协商渠道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和创新在政协平台开展政党协商的机制,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党协商的形式。强化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以协商主体衔接为基础,引导委员参与基层协商,畅通“双向参与”渠道;以协商议题衔接为纽带,立足群众需要解决的小事、难事、急事,体现及时性、群众性和实效性;以协商平台衔接为依托,推动政协协商与街镇基层协商之间的互联、互通,推动协商平台向园区、楼宇延伸,在更大范围内凝聚共识。强化政协协商与人民团体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有效衔接,探索建立政协组织尤其是专委会与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机制,扩大社会组织参与政协协商活动的渠道,探索政协协商带动社会组织协商的有效形式,发挥社会组织中的政协委员作用。

丰富协商民主实践。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要求,一方面,人民政协应该在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协商议政、调研视察、提案办理、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方式,串起履职链、工作链、成果链,为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更多支撑,实现力度叠加、同频共振的效果。另一方面,人民政协应该不断创新协商式监督的方式方法,更好地推动政策的有效执行。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民主监督全过程,探索完善“协商+监督”工作链条,重视发挥各种协商形式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在各种协商活动中增加民主监督内容。不断创新完善扩大群众有序参与的监督方式方法,集中各方面的智慧,让各界人士、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建议和批评充分地反映出来,听到更多原汁原味的百姓声音,使监督更接地气。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监督科技含量,探索搭建“互联网+监督”等多跨应用场景,在运用座谈监督、实地检查等传统方法的基础上,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实时传送、现场感知、跨区协同,促进从传统监督方式向科学、全程、全面监督转变,实现不同监督渠道、不同监督手段、不同监督方式的衔接配合,不断拓展民主监督的广度、深度和效度。

着力提高协商能力。面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变化性大的协商议题,面对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的协商履职需要,人民政协亟需全面提升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提高同党外代表人士协商的能力,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提高同部门协商能力,善于把专业意见转化为政策选项;提高同界别群众协商的能力,善于当好反映诉求、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桥梁纽带。这是当前政协加强协商能力建设的着力重点。加强委员针对性培训,促进委员更好掌握政协工作规律特点和方式方法,善于在谈心说理、换位思考中,以各族各界人士熟悉的语言,亮出观点意见,阐明原则立场,有效启发引领;善于把握界别群众思想动态,有效运用凝聚共识平台载体,有针对性做群众工作,真正做到各抒己见而又乐于互动,谋有差异而又善于求同,使建言资政更有用、凝聚共识更有效。加强专委会专业能力建设,培育专业精神、专业作风,把握好政策供给和政策需求的结合点,把专业意见及时转化为党政部门工作选项。加强政协应用型智库建设,既努力挖掘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本地资源,又充分利用有思想、有见地的外智外力,依托相关高校、研究机构、专业协会组织等开展重大议题研究和履职协作,开展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和建言献策工作,加强对一些具有长期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问题持续跟踪研究,完善专班化运作机制,为提高政协协商水平提供支撑。

责任编辑:吴自强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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