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者强则国强

奉法者强则国强

法者,治之端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前所未有的高度谋划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中国建设蹄疾步稳,为民族复兴伟业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这样总结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

把牢航向:“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古今中外治乱兴衰的历史深刻昭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

改革开放以后,党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等问题严重存在,司法腐败时有发生,一些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甚至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严重损害法治权威,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

2012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问题,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图为表决现场。 新华社记者 王晔/摄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集中凝练概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涵的“十一个坚持”,饱含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深邃洞察和思考,标志着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达到新的高度。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指针——

道路决定命运,旗帜指引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每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回答社会主义法治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宣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和总体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到二〇三五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

伟大的事业,离不开高瞻远瞩的领航者——

2018年3月17日上午,人民大会堂,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庄严举行。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人民领袖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让全面依法治国的脚步更加铿锵有力。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深远谋划、躬身实行,全面系统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引领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

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定方向、定规划、定举措、抓落实;

多次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谋篇布局;

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

运筹帷幄、总揽大局,在习近平总书记引领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亿万人民勠力同心、坚定自信,扎实有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稳步前行。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近年来每年专门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新时代新征程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依法依规行使可以造福人民,违法违规行使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到党内法规体系日益健全;从“打虎拍蝇”依法惩治腐败,到立法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依法而治,循法而行。

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一道,勾勒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施工表”、“路线图”,标志着法治中国建设驶入“规划引领”快车道。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中国宏伟蓝图更加清晰,全面依法治国脚步坚实有力。

夯基固本:“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全面”二字,意义重大而深远。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都由法治作保障、靠法治来推进。

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牢牢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在法治轨道上坚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法纠正冤错案件,严厉惩治执法司法腐败,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司法体制改革,被称为一场“司法领域触及灵魂的革命”。司法机关“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提高司法能力和公信力,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体制性问题逐步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员额制改革让司法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一系列举措环环相扣,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完备。

整治“年底不立案”,2021年12月全国法院收案数量同比增长104.16%;维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2021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6.9万件;公安机关严格规范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健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机制,政法领域改革不断走深走实,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新阶段。

改的是体制机制,破的是利益藩篱,提升的是亿万人民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和信仰。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民法典、外商投资法、国家安全法、监察法等法律,修改立法法、国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制定香港国安法,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好保护“少年的你”;出台反食品浪费法,厉行节约有了法治保障……

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91件。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参天大树”更加枝繁叶茂,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高质量制度保障。

改革与法治,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生育政策调整提供法治支撑,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推动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治与改革相辅相成,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跃升。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这是继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后,中央依法治港的又一重大举措。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随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本地立法。新选举制度为推进香港民主稳步发展、实现良政善治,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打下坚实基础。这是表决现场。 新华社记者 张玉薇/摄

良法善治,在于“法之必行”——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推动全国上下厉行法治、信仰法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

2020年,国务院同意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将企业需要办理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市场主体“一证准营”,市场活力极大增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这一重要观点,正化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实践。

全面清理“奇葩证明”为群众减负,政务服务从“网上办”向“掌上办”延伸,严格规范执法让权力不再“任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与评估……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各级政府鲜明印记。

以中央名义出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顶层设计;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打破市场“旋转门”、“弹簧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在迈向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法治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领导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国家机构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人民至上:“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14亿多人民切身利益的宏伟工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的这段话,指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所归,揭示法治中国迈步前行的力量源泉。

依法治之力,保障人民权益、守护和谐安宁——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民法典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民事权利,刑法更有力惩治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各类犯罪,行政诉讼法让“民告官”更有底气……党的十八大以来,一部部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完善,不断织密保障亿万百姓美好生活的“法网”。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公安机关加大力度打击电信网络诈骗,2021年6月至11月发案数连续同比下降;检察机关从严追诉网络诽谤、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2021年起诉3436人;人民法院2021年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002件,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规范人脸识别,让公众不再为“脸面”担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重拳出击惩治“饭圈”乱象,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聚焦“急难愁盼”、办好“关键小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循法治之势,人们生活正在悄然变化——

今天,人们只用一部手机就可起诉立案、在线开庭,“云办案”、“指尖诉讼”走进现实。

“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

曾经的“门难进”、“脸难看”变成“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曾经办事“跑断腿”变成“异地执行”、“一网通办”……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执法机关从让老百姓满意的事情做起,从老百姓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法治的信心。

一组组数据,让人直接触摸法治建设“获得感”:

——公安交通管理2021年推行12项便利措施惠及2亿人次,减少群众企业办事费用20多亿元。

——检察机关2019年至2021年收到的279万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超过90%。

——全国法院2021年在线调解纠纷突破1000万件,平均每分钟51件成功化解在诉前。

——全国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截至今年2月底达到约57万个。

安徽省合肥市首个以民法典为宣传主题的园区在瑶海区花冲公园亮相。该主题园利用公园内原有设施和自然景观,建设民法典宣传雕塑、景观小品、宣传标识等宣传设施。图为2021年12月14日拍摄的合肥民法典主题园一景。 新华社发 解琛/摄

让人民群众在法治进步中感受更多温暖、收获更多红利。“一切为了人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不变的温暖底色。

沐法治之光,全社会法治信仰更加坚定——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释法与德的关系:“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翻开民法典,旗帜鲜明鼓励见义勇为的条款引人注目。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文厘清正当防卫认定细节……一个个鲜活案例、一次次公正裁决捍卫公序良俗,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最大公约数”更加深入人心。

从惩戒老赖,到规制“霸座”;从严惩侮辱英烈的网络“大V”,到弘扬家庭美德树立优良家风……法治德治相得益彰,助推社会风清气正,挺起中华民族“精气神”。

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七五”普法顺利完成,公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八五”普法全面启动,立足新发展阶段,努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更加坚实的保障。

执笔:罗 沙 刘 硕 任沁沁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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