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到筑开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到筑开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本报讯 4月12日至13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前往修文县、息烽县、清镇市开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率队,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路良、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张美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姚智勇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聂雪松陪同。

贵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成虹,副市长冉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向群陪同。

12日,调研组一行来到修文县六屯镇大木村,实地走访林下菌产业基地、韭黄基地及干堰组猕猴桃园基地,听取相关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林下经济、特色产业以及乡村振兴发展等情况,并深入大木村仔细查看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等情况。在中康猕猴桃科技有限公司猕猴桃基地中康北京园,详细了解基地规模、种植技术及农民增收等情况,并前往贵州中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查看生产车间了解生产经营等情况。在息烽县石硐镇大洪村村委会,详细了解大洪村“六权共享”模式、乡村治理等情况。在息烽县农村产权运营中心,详细了解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及中心运营情况。13日,调研组一行来到清镇市红枫湖镇,相继走访了中华茶博园、智联精品果蔬基地、里查里诺民宿等,详细了解该镇通过建立党组织引领,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农户深度合作的四方融合机制,构建企业盈利、集体增收、农户致富“三赢”格局的做法。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贵阳市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认为贵阳市提供了很多创新务实有用的经验,案例鲜活,值得学习借鉴。调研组强调,制度创新要接地气,要把满足老百姓合理需求、保障老百姓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规划引领,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要积极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重要机遇,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规范引导市场资本进村,探索多方合作共赢模式,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要素,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创新乡村振兴发展新路。要认真总结、科学梳理当前的经验做法,紧盯重点领域、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探讨,高质量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为乡村振兴开新局提供法治保障、贡献人大力量。

省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修文县、息烽县、清镇市有关负责人陪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部分专家参加。(袁丽亚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钱丽、肖达钰莎)

责任编辑:崔静涵(实习生)校对:吴自强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