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小事蕴含治理大道理

办好小事蕴含治理大道理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2)06-0077-03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早在他主政浙江时,就曾撰文指出,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的小事就是党和政府的大事的重要论述,对北京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北京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身边的背街小巷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事情入手,以绣花功夫精细治理超大城市,改善百姓生活品质,用小切口撬动大变化,把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落细落小落实,内在地体现出首都基层社会治理的本质要求,蕴含着首都基层社会治理的大道理。

小事治理承载首都和谐稳定的重要功能

首都和谐稳定,是北京基层社会治理最大的政治。而首都和谐稳定,关键在人心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北京市正是从这样的政治高度定位和强化首都小事治理的重大意义,以致力办好群众身边小事为维护首都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群众基础的。这就是小事治理蕴含的“要从顺应民心、关乎大局的政治高度认识和定位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功能”的大道理。

从政治上理解小事治理的重要意义。“首都无小事,事事连政治”。能不能办好首都群众关心的身边小事,是关系首都和谐稳定的大事。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强调,超大城市治理是从办好一件件市民诉求和民生实事做起的,要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中增强群众获得感。正是立足于这种政治高度,近年来,北京市始终绷紧小事治理这根弦,坚持把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抓手,不断深化改革,出台各种措施,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群众从内心深处支持拥护党和政府,自觉服从服务首都大局,为首都和谐稳定构筑起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

从认识上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知。小事治理的重要意义,只有让全市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深刻理解并坚定认同后才能转化为造福群众、确保稳定的有力行动。在实际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通过召开会议、视察检查等多种方式,明确强调并及时传达小事治理的重大政治意义,不断引导和强化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对小事治理极端重要性的思想认知,不断推动党员干部将正确的认知内化为自觉行动。广大基层干部在落实市委要求中逐渐认识到,小事看似小,但把这些小事解决好了,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了,就会在群众心里种下信任的种子,首都和谐稳定就会有可靠保证,实则是顺应民心、关乎“国之大者”的大事。

小事治理彰显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守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在小事治理中,北京市始终坚持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在首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始终发挥着价值引领和过程规范的重要作用。这就是小事治理蕴含的“基层社会治理要以现代价值为引领”的大道理。

明确治理的价值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国家、现代社会和培养现代公民的价值标准,也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方向目标。正是基于核心价值观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引领作用和方向要求,北京市在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上,持续推动实现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谐稳定,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在治理的原则和方式上,始终坚持依法治理和民主治理,推动城市治理从粗放型、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现代化的治理方式转变。

融入治理各方面全过程。在具体实践中,北京市将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到群众关心的小事治理全过程各领域。在深化接诉即办改革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开展民主协商,反映群众需求,确保民意融入法规、民智直通决策,使首都各界群众充分行使首都治理的应有权利。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中,贯彻核心价值观的“自由”理念,持续深化“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在更大范围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城通办”,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在推进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工作中,坚持以和谐为价值目标,持续新增城市森林公园、小微绿地和口袋公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极大提升环境的宜居性。

小事治理汇聚党领群治的工作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北京城市大,要解决的问题有很多,要探索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如何将基层碎片化的治理结构、利益关系和职责权责进行整合形成治理合力,是北京作为超大城市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北京市以小事治理为牵引和切口,有效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多元主体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发展。这就是小事治理蕴含的“基层社会治理要在党政主导下汇聚多元主体合力”的大道理。

强化党建引领。市委始终抓住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这条主线,加强对全市基层治理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基层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同时,压实街道(乡镇)作为基层治理体系基本单元的治理责任,推动基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强大组织力、行动力和战斗力。

强化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大力完善市场和社会参与基层治理的激励政策,创新与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合作联动机制,建立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物业管理,创建并推广劲松模式,完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和连锁化发展;同时,督促产权单位履行职责,建立自管会或物管会,破解失管、弃管小区物管难题。

加强群众自治。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建。在小事治理中,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发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作用,形成“西城大妈”“东城社工”“朝阳群众”“石景山老街坊”等群众自治组织品牌,培育“街巷长”“小巷管家”等新型自治主体,以及“社区共治委”“小院议事厅”等新型居民自治组织,发挥广大群众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党领群治的生动局面。

小事治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

唯有良法善治,基层治理主体的担当作为、治理机制的运行效率、治理的实际效果,才有坚实的制度支撑。否则,基层社会治理就容易陷入无法可依和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治理乱局。北京市在小事治理中,坚持立良法与促善治相结合,以良法保障善治,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这就是小事治理蕴含的“基层社会治理要以良法善治为保障”的大道理。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北京市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原则和价值目标,聚焦城市治理和群众生活中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按照公平正义、自由平等、以人为本、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等现代社会的立法理念要求,推动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工作,制定或修订《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多项地方性法规,持续推动城市治理法规体系建设,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硬约束。

善治是良法的目标和追求。要实现现代治理,就需要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健全依法办事的制度安排及运行机制,始终强调法律至上、保障权利、程序公正等治理精神。北京市制定街道办事处条例,明确街道在党工委领导下对辖区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的综合管理职能,在基层治理中,既充分保障了街道的基层社会治理权限,又有效规范了街道依法加强治理的行政行为,极大地激发了街道转变理念、创新模式、推动各类社会主体协商共治的主动担当和治理底气;制定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进一步巩固全市为民服务机制,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格局,有力推动了以群众诉求驱动超大城市治理、寓治理于服务之中的现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北京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小事放在心上,持续加强群众身边小事治理,给人民带来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民生实惠,不仅稳步增强着全社会对首都基层社会治理的共识和信心,而且日益坚定着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党的领导的决心和意志,这其中蕴含的大道理,必将对持续提升首都治理现代化水平产生重要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

(作者简介:张瑞芬,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级政工师,北京市党建研究会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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