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

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是迈向数字时代的重要标识,对于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厚植经济竞争新优势、提升国家综合实力极其重要且意义深远。当前,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已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面对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带来的种种冲击,以及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需要深刻把握数字化变革带来的生产方式转型、产业结构重构、治理方式变革的历史趋势,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进一步激发数字化变革新动能,全方位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高地。

高水平发展数字科技

数字科技是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也是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的核心力量,正在改变传统经济运行方式并赋能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当前应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开展通用技术、颠覆性技术、非对称技术等前沿研究,以数字技术进步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瞄准产业实际需求和转型痛点,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先布局引领产业变革的原创性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前沿技术,进一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努力填补我国技术空白。紧扣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数字经济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一步搭建数字科创平台,集聚高端创新要素资源,科学布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进一步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平台体系。畅通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渠道,加快平台化、定制化、轻量化服务模式创新,鼓励数字技术与生物技术、材料技术、能源技术等交叉融合,推进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推动数字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

数字产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支柱,高层次的数字产业带来高质量的数字经济,可以更好地引领和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迈入新发展阶段,需要深刻把握产业结构演进规律,加快推动数字产业迭代升级,形成国际领先的数字产业集群,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加强前瞻性数字产业布局,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未来产业,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突破和引领,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未来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数字产业平台,高标准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构筑高能级外资对接合作平台,建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形成完善的数字产业平台体系;搭建数字化转型开源社区,加强产业资源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形成产业数字化新生态。系统性重塑数字产业链和供应链,聚力强链、补链、延链,培育数字经济链主企业和领军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协作,形成上下游紧密配套的产业链共同体,提升产业链主导能力和供应链集成能力。

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是全球经济格局演变的重要趋势,要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必须进一步做深做透“数实融合”这篇文章,利用先进的数字理念和数字技术对实体经济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加快数字资源赋能全产业链协同和跨领域融合应用,全面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助推经济向分工更精细、技术更先进、结构更合理、形态更高级的发展阶段演进。以数字化变革巩固提升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集群、重点企业数字化改造,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健全资源配置机制、产业协同机制和价值创造体系。深化服务业数字化变革,加强数字技术在服务领域的研发及应用,支持发展共享经济、线上经济、新个体经济,提高服务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效率。深化农业数字化变革,探索农业“产业大脑+未来农场”的发展模式,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生物育种、农业生产、农机装备等领域的推广,打造数字农业园区。

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据要素市场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全球经济竞争的新赛道,也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体现国家综合实力、增强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资源。要对标国际一流,探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积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创新数据交易模式和机制,规范数据交易平台建设,依法依规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健全数据产权制度,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生成、确权赋权、定价交易、安全保护等方面地方性法规,推动数据资源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强化公共数据归集和质量管理,依法合规收集、存储、加工、使用数据。建立数据要素交易领域的标准体系,提高数据的质量和规范性。开展跨境数据流通试点,严厉打击数据黑市交易,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政策资源供给保障,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为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健全数字治理体系

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数据治理体系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亟须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数据治理道路,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创新监管治理模式,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完善包容审慎的行业监管体制,提高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借鉴国际规则和经验,开展数字贸易、数字人民币、数据知识产权、数字税等领域治理规则研究,建立数字技术应用审查机制和监管法律体系。健全数字治理体系,以市场主体应用需求为导向,制定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实行公共数据开放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向社会开放。健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护,深入排查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风险,切实增强产业体系抗风险能力。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建立多边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推动数字丝绸之路不断深化,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企业“走出去”发展,切实增强全球数据资源配置能力,提升在数字经济竞争中的话语权。

作者:刘淑春、林汉川(分别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信息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

《光明日报》( 2022年07月12日 11版)

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崔静涵(实习)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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