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就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举措与成效举行发布会

中共中央宣传部就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举措与成效举行发布会

中宣部对外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陈文俊: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十五场,我们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女士、杨临萍女士、贺小荣先生、沈亮先生,请他们介绍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举措和成效,并回答各位关心的问题。

现在,先请陶凯元女士介绍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

记者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和几位同事一起参加今天的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十年的工作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受理案件数量从2013年1421.7万件上升至2021年3351.6万件,结案标的额达到46.7万亿元。

一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2018年至2021年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6万件,24.4万人。严惩杀人、放火、绑架等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处于低位。依法惩治涉疫犯罪,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秩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决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一批重大刑事冤错案件,让人权司法保障更加有力。

三是依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国之大者履职尽责。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张文中案,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律平等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实招硬招,实质性化解纠纷,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服务“六稳”“六保”,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国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从2013年的10.1万件增长到2021年的57.7万件,年均增长超过20%。出台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等司法解释,促进金融健康稳定发展。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完善司法政策,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四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好民生安全底线,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高空抛物等犯罪,及时发布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近十年依法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3600余万件。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后,持续巩固成果,2021年全国法院执结执行案件86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4万亿元。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全国法院在线调解纠纷1084万件,2022年1至6月在线调解纠纷577.3万件。我国已建成联动资源最多、在线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

五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法官员额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健全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和加强区块链司法运用意见。科技赋能司法展现广阔前景。

六是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全国法院政治生态持续优化,纪律作风明显好转,队伍素质能力不断增强,涌现出邹碧华、方金刚、周春梅、滕启刚等一大批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

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阔步向前,更好履行人民法院职责使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陈文俊:

谢谢。下面欢迎各位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

经济日报记者:

我的问题是关于外商投资情况的。过去十年,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更好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提供了制度支撑。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在应对外商投资企业纠纷领域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今后还有什么目标和方向?谢谢。

陶凯元: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因为我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所以很高兴来回答您的这个问题。我觉得您这个问题提得很有针对性。十年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我们以贯彻外商投资法为着力点,通过公正高效的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相关的重点工作,我想给您介绍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参与、推动形成新时代外商投资的制度体系。刚刚您在提问时讲到,外商投资的管理体制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哪些历史变革?简单说就是由原有的外资审批备案管理制度,转变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和修改了配套的司法解释,而且和新的外商投资法同步实施,来维护在负面清单之外的投资合同的有效性。只要不落入负面清单,投资合同都认定它有效。推动涉外商投资企业的审判工作进入到“一法一条例两解释”为主干规范体系的新阶段。我简单说明一下“一法一条例一解释”,分别指:一法,外商投资法;一条例,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两解释,一是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二是配套外商投资法本身,我们颁布了适用外商投资法的司法解释。由此形成了“一法一条例两解释”这样一个规范体系,这是我们做的一方面工作。

第二,构建整个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格局。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明确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和归口办理问题,要求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出资、确认股东资格的纠纷都归口到涉外审判庭集中审理,形成外商投资企业纠纷的专业化审判格局。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南京召开了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后形成了纪要,会议纪要中对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进一步做了明确指引,统一法律适用。同时,纪要还就简化外国当事人委托代理、域外证据公证认证手续作出规定,便利外国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三,为完善整个国际商事交易规则作出“中国贡献”。集中体现在:在疫情期间,为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4个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的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其中第三个就是专门涉及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审理的。意见发布后,引起了联合国的高度关注,联合国大会专门形成决议,把这样一个指导意见收录到了联合国贸法会的法规判例法系统,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第四,我们打出了一组“组合拳”,保障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原则落地落细。主要包括: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第二,围绕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北京两区建设等开展了专题调研,分别发布了指导意见。也许有的记者朋友也参加过有关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有关情况。我们同时配套发布了典型案例,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保护,促进跨境投资。第三,各地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非常有代表性的涉外商投资企业纠纷的案件,比方说纽鑫达公司股东资格确认案、如皋金鼎公司股东资格确认案等。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进一步到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查阅有关案件。这些案件都是严格依据外商投资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预期。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全面准确地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切实提高涉外司法的质效,为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作出更多法院的贡献。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请问,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司法贡献了怎样的智慧和力量?谢谢。

陶凯元:

这个问题请我们的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杨临萍女士回答,因为她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杨临萍:

关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这个问题,应该说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幸福生活的“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美丽中国建设的成就世人瞩目。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成功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习近平总书记致贺信指出:“中国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积累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益经验”。人民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司法领域形成了生动的实践。

一是审理一批标志性的案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的大数是192.9万件,其中,刑事案件28.5万件,民事案件128.4万件,行政案件36万件。审理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等案件,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的诉讼案件、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等案件,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审理非法销售汽车尾气“年检神器”等案件,助力减污降碳。我国环境司法始终与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用一个个案件公正裁判,推进法治进程,守护美丽中国。

二是制定完善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制定了惩治污染犯罪、森林资源保护、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21件司法解释,出台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意见,长江保护法实施意见等13个司法文件。发布26个指导性案例,也请注意,最高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具有法律效力,24批260个典型案例,回应人民群众对天蓝、地绿、水清美好生活的向往。各地法院创新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等生态修复的司法措施,建设了一批生态司法保护修复的基地,引导民众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三是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建成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全国法院设立了2426个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江苏南京、甘肃兰州、云南昆明、河南郑州环境资源法庭相继成立,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迈上了新的台阶。最高人民法院和29个高级法院实行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构建长江、黄河、大运河等流域环境司法协作机制,以国家公园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实行跨区划案件的集中管辖,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的司法能力明显提升。

四是加强环境司法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与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达成了《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应对世界环境污染的三大危机,比如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环境污染。人民法院主办了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场国际司法会议。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设立了中国环境司法裁判板块,中国环境司法的理念、制度、原则、实践越来越受到国际的关注,为推进国际环境法治发展、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谢谢。

天目新闻记者: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影响了我们的生产生活,但也带来了全新的法律问题。比如,随着近年来的“双十一”“618”这些电商节的兴起,请问我们是怎么处理电子商务领域的这些纠纷的?谢谢。

陶凯元:

您这个问题非常有意义,电子商务是大家很关注的领域,贺小荣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是分管民事领域的,请他回答这个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贺小荣:

非常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我们经常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涉电子商务领域的纠纷也快速增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鼓励与规范并重,依法审理各类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案件。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这个司法解释发布以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网络消费领域相关问题,在这个司法解释中都作出了回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第一,关于格式条款。“签收商品即认可商品质量合格”,这是我们经常见到的格式条款;还有就是“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类似这样的格式条款,在网络消费中经常看到。我们按照民法典规定精神,格式条款由销售者制定提供的,如果减轻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这种格式条款依法认定无效。

第二,关于网络消费欺诈。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这种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第三,关于网络消费不规范促销。规定了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说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

第四,关于直播营销问题。分别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自营责任,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真实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时候的先付责任,也就是先行赔付的责任。对于销售食品直播间经营资质审核义务的责任。另外,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直播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时的连带责任。另外,关于外卖餐饮,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未经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等法定义务责任,以及委托加工情形下的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规定。因为我们知道,外卖餐饮涉及每一个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权利,所以我们在这方面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下一步,我们一方面要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为我国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我们将主动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准确适用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规则,推动完善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对诉讼模式的选择权和程序利益的处分权,提升在线电子商务纠纷化解的质效。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持续处于低位,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重稳步下降。能否介绍一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在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方面作了哪些工作?谢谢。

陶凯元:

这个问题请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沈亮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来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沈亮:

很高兴由我来回答您的问题。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刑事审判的职责,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年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精准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暴恐犯罪重拳打击,对劫持公交车辆、滥杀无辜、暴力伤医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惩不贷,对残害未成年人、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案件,该重判的、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依法严惩金融犯罪、集资诈骗犯罪,维护金融安全。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刘汉、刘维、孙小果、黄鸿发等一批涉黑涉恶的犯罪分子和“保护伞”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人民法院审理的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几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从2013年的7.5万件9.57万人,已经下降到2021年的4.9万件5.68万人。同时,对于民间矛盾引发,具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情节的,依法从轻处罚,充分体现政策。2021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人数占判决生效总人数的比例已经达到了84.6%,就是说人民法院判处刑事案件中有84.6%的案件都是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轻刑案件,我国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十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毒品犯罪等,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妨害疫情防控、环境污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高空抛物、冒名顶替入学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特别是加大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从餐桌到用药,从头顶到脚下,从实体到网络,全方位守护百姓的平安。

这十年,人民法院强调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坚决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决依法纠正了呼格吉勒图、聂树斌、张文中、“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王力军收购玉米案等一批历史形成的冤错案件。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开展违规“减假暂”的清理,确保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这十年,人民法院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刑事审判中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当遇到社会热点案件,面对众说纷纭的社会舆情,人民法院都保持应有的法治定力,坚守法律的底线,把法律的专业判断和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融合起来,把一个个热点案件的审判变成一堂堂全民法治公开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要改革目标,请问这一目标实施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沈亮:

很高兴回答您这个问题。十年来,人民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不断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得到了有效加强。

一是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出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意见,努力推动构建形成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格局。坚持证据裁判,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制度,提高证人出庭率,严格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充分发挥法庭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是有效防范冤错案件。人民法院本着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决依法纠正历史上形成的冤错案件。同时,更新司法理念,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的原则,坚决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有的案件虽然被告人曾经供认犯罪,但案件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重大疑点,在一审或者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果断作出无罪判决,及时有效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

三是健全完善程序保障机制。制定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强化诉讼权利的保障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更好地落实公开审判、辩护等诉讼制度,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以及被害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落到实处。我们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完善方便律师参与诉讼的机制,切实保障辩护律师依法行使权利,更好地发挥律师的作用,让有罪的人得到公正审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四是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出台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全国法院设立了2181个少年法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力度,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续多年下降。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

我的问题是,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进入新发展阶段后,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等方面将如何发挥作用?谢谢。

贺小荣: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先后两次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去年又出台了指导意见,确立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为乡村振兴、民族复兴,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是中国的根脉,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优化法庭布局,依法妥善化解各类涉农纠纷,通过专业化法庭,公正高效审理涉及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一系列案件,保障农业农村发展,服务深化农村改革,全国各地涌现一批诸如环保法庭、旅游法庭等助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人民法庭。积极开展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为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二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基层治则天下安。2016年至2021年,全国人民法庭审结案件2537.7万件,约占基层法院结案总数的25%,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紧扣市域、县域治理需求,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蓬勃发展,驻庭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数量明显上升,司法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动构建源头治理、诉前化解、司法审判三道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防线,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三是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相邻纠纷等一大批涉及民生的案件。强化权利救济,维护群众权益,依托车载法庭、马背法庭、背包法庭等开展巡回审判,畅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一站式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人民法院得到集成应用,均等普惠、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一站式服务,更加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公平正义。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我们在采访中经常遇到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者是民事案件的侵权人,因为被告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付能力,他们的生活陷入了窘迫的困境,需要国家司法救助。我想问一下,这十年我们的救助范围和措施都有哪些变化?另外,还会采取什么措施帮助更多的申请人?谢谢。

陶凯元:

谢谢您的这个问题,也特别感谢您对司法救助工作的关注。因我同时分管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所以我来回答您这个问题。

司法救助工作具有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人权保障功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要求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在这样一个形势下,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项目工作小组,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确保党中央的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第一,明确了救助范围。简单而言,就是明确哪些人有权获得司法救助。通过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三个类型八种情形的困难群众可以获得司法救助。一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举报人、证人、鉴定人;二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当事人;三是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当事人。

第二,建立了“六个统一”的办理机制。针对改革前司法救助很分散的局面,将司法救助案件纳入到审判流程系统进行管理,形成了“六个统一”的格局,做到了统一受理案件、统一救助范围、统一救助程序、统一救助标准、统一经费保障、统一资金发放,有效解决了过去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分头负责、程序繁琐、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从而保障救助资金更加精准高效的发放给涉诉困难群众。

第三,规范了救助案件的办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程序规定和司法救助的文书样式等司法文件,细化了立案受理、案件办理、作出决定、申领和发放救助金所有环节在内的办案全流程规定,明确各个环节办理的期限,显著提升了司法救助的工作效率。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案件的办理质效,切实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保障功能,彰显司法关怀,传递司法温暖。谢谢。

人民网记者:

我们注意到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劳动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被列入今年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请问,下一步将有哪些具体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谢谢。

贺小荣: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也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结各类涉民事案件,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审理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各类涉民事案件3600余万件,出台了涉食品药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医疗损害责任等民生领域司法解释,引导全社会树立程序意识、规则意识、契约意识、责任意识。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更加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进制定新就业形态司法政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加强人格权益保护。发布人脸识别司法解释,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新增平等就业权、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的案由,依法审理毕业生遭受就业歧视案件例如涉及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依法审理人格权侵害禁令等案件。下一步,要推进制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加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依法惩治网络侵权行为。

三是保护人民财产权益。发布物权编司法解释,审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强行啃老无居住权案”等典型案件,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下一步,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激发人民群众创新创业的活力,依法审理土地征收补偿等案件,保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四是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制定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司法解释,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依法审理“离婚家务补偿案”等案件。坚决反对家庭暴力,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近1.1万份。下一步,继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证明标准、违反禁令的刑事惩罚措施等问题作出回应,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审理侵害狼牙山五壮士等英烈名誉案、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案、高铁霸铺案、号贩子逃跑摔伤索赔案等,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政策、融入司法裁判,以裁判引领规则,以规则引领风尚。谢谢。

陈文俊:

最后一个问题。

法治日报记者:

我们看到十年来诉讼模式不断变革,智慧法院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了一些数字红利。能否详细说一说司法工作和数字科技的融合在哪些方面方便了人民群众?谢谢。

杨临萍: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记者朋友提问的这个问题,实质是关涉科技与法治深度融合、服务人民的大问题。数字时代,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抢抓数字中国建设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把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建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构建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全面重塑了审判执行模式,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最主要的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线服务有效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人民法院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成覆盖四级法院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委托鉴定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老百姓办理诉讼事务可以全流程“掌上办”。以往参加诉讼平均往返法院近6次,现在只需要1到2次,甚至1次都不用跑。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有7.8万个调解组织和32万名调解员进驻,平均每分钟就有51件纠纷在网上成功化解,依法、高效、便民保护诉讼权利,减轻群众的诉累。大数据平台动态汇聚案件信息,针对高空抛物坠物、电信网络诈骗、网上购物纠纷等社会热点问题,发布司法大数据报告,回应民生关切,促进社会治理。建成了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方便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网上办案显著增强实现公正的效能。在审判实践中,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应用,庭审语音识别、类案智能推送等司法辅助系统推动庭审效率提高超过20%,让老百姓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公平正义更加高效便捷。在执行中,智慧法院在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中功不可没,执行中最难的就是查人找物,在查人找物、查封冻结、失信惩戒、网络拍卖等方面,智慧法院发挥了巨大的效能,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比如,我举一组数字,网络查控累计冻结资金超过2万亿元,网络司法拍卖,仅这一项就为当事人节约佣金达619亿元。在疫情防控中,智慧法院“大显身手”,保证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疫情虽然阻碍了人们的脚步,但并没能阻止正义的到达。

三是互联网司法模式引领世界潮流。北京、浙江杭州、广东广州互联网法院勇当互联网司法的探路者,审理了一大批有规则意义的互联网案件,为老百姓解决数字时代新型纠纷提供了示范。特别是人民法院相继出台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在全球首发区块链司法应用意见,标志着我们国家司法互联网从技术领先逐步迈向规则引领,以法治的规则保护产权、保障人权,彰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模式是数字时代人民法院为人民的生动实践,数字科技为司法赋能增效,为百姓带来便利,让人民群众在数字时代更好地享受数字正义的红利。谢谢。

陈文俊:

谢谢四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光临。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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