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甘当“燃灯者”

邹碧华:甘当“燃灯者”

1988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邹碧华来到上海,开启了他26年的司法职业生涯。当邹碧华第一次把当上法官的消息告诉远在江西老家的母亲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母亲再三叮嘱他,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母亲的这句话,成了他一辈子的坚守。

邹碧华,1967年1月生,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依法公正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在司法改革中,他更是一马当先,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邹碧华的微信名叫“庭前独角兽”。独角兽是一种能辨是非曲直、识善恶忠奸的神兽,是中国传统法律与公正的象征。专业是公正的前提,而邹碧华所追求的并不止于个案的公正。“一个案子的处理不仅要公平,还要让当事人能从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这是邹碧华对公正新的诠释。

2009年,一个5岁的小孩身患白血病,却被亲生父母狠心抛弃。无钱为孙子看病,走投无路的爷爷奶奶来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要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他的亲生父母。当时,全国还没有未成年孩子告亲生父母的案例,所以长宁区法院迟迟无法立案。得知情况后,时任长宁区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带着立案庭法官开了两天会,研究法条,最终决定立案。“法律的精神是保障孩子的权益,不要被僵硬的法条所束缚。”邹碧华说。最终,案件迅速开庭,法院判决孩子的父亲将名下房产划归孩子作医药费,孩子得到及时救治。

2014年6月,上海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身处司法改革一线的邹碧华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力求最佳实施方案,寻求改革最大公约数。邹碧华参与主持起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召开15次座谈会,历经34稿。为了落实司法责任制,解决长期以来责任难落实、责任难追究的问题,邹碧华提出:一定要进行可视化管理,把审判权力的运行做到全程留痕、全程看得见;一定要制定法官的权力清单,坚决纠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为了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他坚持择优遴选法官,一定要把优秀的人才遴选到法官队伍中来,绝不搞论资排辈、绝不搞一刀切、绝不网开一面。有人善意提醒他,司法改革涉及很多人的利益调整,还是悠着点。但他直言:做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呢?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要学会担当。在党的航船上,我们要做“水手”,而不是“乘客”。作为一个共产党人,除了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没有个人利益。

2014年12月10日,积劳成疾的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习近平总书记评价邹碧华是“燃灯者”。 “燃灯者”就是点亮信仰之光,坚守共产党人的追求;就是发扬奉献精神,时时刻刻为人民利益着想;就是敢于担当、勤政敬业,用铁的肩膀扛起应该肩负的担子。我们要学习邹碧华甘当“燃灯者”的精神,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作者单位: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责任编辑:翟婧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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