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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东: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5)

)要保护人民权益,树立权利保障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时一定要牢牢把握住,我们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人民权益。所以,要以不侵害人民权益为底线,再让人民权益受到更为有力的保护。树立规则思维、程序思维、权力约束思维,最终是要保护好人民权益,要通过我们的努力不断推动经济社会蓬勃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保障,领导干部当中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担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

领导干部不仅仅是实践者、组织者,更是推动者。在法治建设中,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的相关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责任担起来,不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了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不能当甩手掌柜。”“四个亲自”正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亲力亲为”的具体落实。

党政主要负责人具体有哪些相应的职责?规定明确了党委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职责:第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第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第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第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第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清单形式,规定明确列出了这六个方面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在这六个方面亲力亲为,真抓实干。

规定明确了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职责:第一,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第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第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第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第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第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清单形式,规定同样明确了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对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进行明晰界定,有助于党委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在工作中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

规定还明确了相关约束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上级党委应当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这四个方面,从述职、督查到问责,对党政一把手提出更高要求。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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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璧萱校对:张一博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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