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执行能上能下的“硬杠杠”

从严执行能上能下的“硬杠杠”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是干部能上能下的“硬杠杠”。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规定》,紧紧把握、从严执行这一“硬杠杠”。

鲜明导向,向准“目的地”。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才是目的。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要通过学习全面准确把握《规定》内容,进一步增强政治纪律观念,带头执行《规定》,做执行《规定》的模范。要坚持人民至上、事业至上,从党和人民事业需要出发,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好人、用好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干部上和下的方案。谁该上、谁该下,要根据干部现实表现情况,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临时动议、个人说了算或者私相授受,从而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新常态。

精准画像,把准“方向盘”。《规定》聚焦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问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明确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的15种情形,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观念淡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领导能力不足,违规决策或者决策论证不充分、不慎重,作风不严不实,品行不端、行为失范,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对这些情形要认真学习、仔细研究、烂熟于心,并把功夫下在平时,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做到能对拟“下”干部精准画像。要精准掌握拟“下”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等,加强综合分析、反复研判,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

规范流程,走准“路线图”。《规定》明确,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有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5个程序,是干部能上能下的规范流程。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要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纪律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守纪律不放松。要广开信息渠道,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要采取全程纪实办法,把严格监督深深嵌入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等关键环节,进行痕迹管理,严防“形式上走了程序、实质上走了过场”的问题。

严守纪律,筑牢“防火墙”。《规定》明确,严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要严守纪律,筑牢“防火墙”。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保持公道正派、一身正气,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敢于抵制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真正以铁的纪律营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舆论氛围。(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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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共四川省筠连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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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王静静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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