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文科建设引领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

以新文科建设引领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

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指出:要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加强基础学科培养能力,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对现有学科专业体系进行调整升级,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紧缺人才。这一重要指示,为新文科建设明确了方向。立足新时代,政法院校在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中,应当坚持质量为王、守正创新、分类推进的新文科建设思路,精准对接国家战略,带动法治人才培养要素和模式的变革。

提升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质效

鉴往知来,政法院校要立足其深厚的法学底蕴和领先的法学教育优势,结合新文科建设确立“一个引领,两条路径”的顶层设计,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政法院校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动知识重构和学科专业交叉融合,促进思维革命、跨界融通与范式转化,发挥文科教育的关键推动力、主要贡献者和重要发源地的角色定位,精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锐意推动文科“质量革命”,大力培养知中国、爱中国、护中国的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在新文科建设思潮中,政法院校需立足“法学”传统优势学科专业,以“法学+”“+法学”为抓手,明确“文—文”“文—工”融合发展路径,通过专业优化,全链条带动人才培养要素和模式的变革,提升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质效。

精准回答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时代之问

大学之大,在于胸怀“国之大者”,在于为国为民的使命担当。政法院校应深刻领悟自身的时代使命,自觉服务国家的“四个面向”,锚定国家之需、时代之需、人民之需,勇于自我革命,高质量推动法学教育改革,精准回答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时代之问。

高校应锚定人才培养的基础面,在“深度”上下功夫。持续加强以法学为基础的学科专业建设,形成法学教育本色“真”、底色“红”、特色“明”、成色“足”的专业特点。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政法院校应持续关注国家社会人民的忧盼,以知识复合、专业交叉、跨界融通为目标,持续推进法学与涉外法治、人权、监察、新闻、经济、金融、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语言等的融合贯通。通过锐意改革和实践探索,打造体现新文科精神的双学位项目班等人才培养模式,开全国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之先河。

构建起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代表性支点

高等教育是“国之重器”,要特别是在百年大变局的背景下实现民族复兴,高等教育必须提供人才储备和智识支持。根据国家战略所需,政法院校要积极淬炼法学教育特色,形成以人权国际传播、涉外法治、智慧司法等为代表的特色法治人才培养高地,构建起政法院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代表性支点。

以“库”育人,创新推进人权法治人才培养。在目前的国际背景下,培养既懂人权法又熟谙国际舆论宣传的高端人权法治传播人才,成为国家战略需求。政法院校率先探索以人权智库为支撑的人才培养改革模式,开设专门化实验班,实施“法学+外语+人权+传播”四位一体的培养模式,为发出“中国声音”,展现“中国立场”,建构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贡献力量。

需求导向,精准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培养一支信仰坚定,能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勇于参与全球治理,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在当前背景下尤显重要。政法院校特别是地处内陆腹地的政法类高校,以区域法律人才培养、“一带一路”法律人才培养和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三位一体”为举措,联合外语类院校合办“法学+ X语”的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培养英语之外的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积极争取和推动实施教育部与司法部批准的法律硕士项目(涉外律师方向)和法律硕士项目(国际仲裁方向),建设沿线国家法律查明服务平台,满足服务国家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点—线—面”多级多层次多面向的需求。

科技牵引,深度推进智慧司法人才培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法律人才培养必须为第一生产力提供更加直接和高质量的支持,更好地为解放和发展这个第一生产力服务。政法院校要努力挖掘并立足学校在智慧司法领域的传统人才培养优势,通过准确识变、积极应变和主动求变,积极把握人工智能卓越法治人才等新兴动向,推动成立人工智能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等,建设科技法治人才实验班,建强“府校企”合作、“产学研训赛用”一体化协同的人才培养特色资源,深度推进智慧司法人才培养。

夯实内功,抓基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效关键在于夯实基础,抓好高教新基建。政法院校必须围绕高教新基建,练好大学“五大内功”:一是抓专业,打造法学人才的“金专”。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教学改革改到“要处”是专业,这直接关系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要按照“跨专业、跨学院、跨学科、跨区域、跨国际”等模式,积极探索建设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促进专业间的深度融合。同时,积极推进专业设置的新探索,探索“微专业”的精细化建设。二是抓课程,建设法学人才培养的“金课”。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教学改革改到“深处”是课程。以一流课程建设为抓手,通过内涵提质强化传统课程,通过类型扩展开发新兴课程,通过专业融合探索交叉课程。大力推动网络课程、外文课程(特别是英语之外的小语种外文课程)、特色课程、交叉课程、协同课程、实务课程等系列课程建设,形成系列特色课程的院校品牌。三是抓教材,规划法学人才培养的“金教材”。教材是人才培养的主要剧本,教学改革改到“实处”是教材。对标传统、新兴和交叉三类课程,配套推进教材建设。着力推进教材编写方法的改革,即跨专业的交叉编、“实体法+程序法”的融合编、“初阶+进阶”的序列编等,力争实现教材建设与最新研究成果、最新理论、最新前沿、实践成果的同步跟进与及时转化。四是抓教法,革新法学人才培养的“金术”。科学技术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也是推动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引擎。政法院校亟需革新传统教法,积极开发智慧教法,借力信息技术和智慧教室,推动学习技术方法面向未来,矢志不移推动高等教育数字化和信息化。着力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体法+程序法”“实务+理论”“国内+国外”同堂的双师式教学。借力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担当,服务“慕课西行”,组织优质教学资源与西部大学“同上一堂课”,为国家均衡高等教育的区域化发展贡献力量。五是抓教师,锻造法学人才培养的“金师”。教师是人才培养的决定力量,经师难得,人师难求,这里的“人师”就是身怀道术、学术、技术、艺术与仁术的“金师”。政法院校要围绕“德与才”“内与外”“个体与团队”等元素推进新文科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通过本科创新教学团队等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做好师资培养的“传帮带”,培养一批堪担新文科建设重任、不辱新文科建设使命的“金师”。

进入新时代,政法院校以新文科建设为引领,继续结合自身历史、特色、优势和未来发展趋势,举全校之力高质量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才能高水平回应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重大需求。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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