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京华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京华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京华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

1月17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过去五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推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五年来,常委会召开会议47次、安排议题463项;制定法规37件、提请代表大会审议5件、修改21件次、打包修改40件次,废止16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9件、计划预算报告25件,开展执法检查17项、专题询问12项、专题调研3项;作出决议决定41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97人次,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履职政治意识、政治责任

●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年召开交流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 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完善新版北京城市总规贯彻实施所需的法规、跟踪监督“一张蓝图干到底”

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立法保障“两区”建设、基层治理等重大改革顺利推进

围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专项立法修法计划并对有关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号召人大代表、组织机关干部带头参加抗疫斗争

● 落实党的领导制度和要求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市委报告一次全面工作,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共请示报告410件次

2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

● 保障民主选举人民满意

在市委领导下,人大依法行权、各方密切协作、选民踊跃参与,全市7164个村和社区完成“两委”换届,914万多选民选举区人大代表4898名、314万多选民选举乡镇人大代表11137名,各选举单位选举新一届市人大代表774名

● 建好用好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

指导街道、乡镇建立代表之家347个,村、社区和选区建立代表联络站2826个,将四级代表就近编入家站

推荐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10个

通过常委会网站开设的“邀您提建议”专栏,就57件法规草案和11项监督议题公开征求意见

● 深化群众有序政治参与

探索“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担任代表职务的市领导带头、四级代表3.8万人次就生活垃圾管理、接诉即办、城市更新、节水等法规草案同38.6万市民座谈交流

1.3万名三级代表受邀就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在“身边周边路边”开展检查调研

引导代表结合议题每月进站联系群众、带着问题每季度回家学习充电、拿着成绩单每年向选民述职

3 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巩固新时代首都发展的法治基础

● 推动完善立法工作格局

立法规划计划和重要法规草案由常委会党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深化“开门立法”,关系千家万户的请千家万户参与

● 落实城市战略定位、助力改革发展攻坚

城乡规划条例建立全域管控的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更新条例兼顾优化布局、改善环境和激发活力

街道办事处条例理顺条块职能、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建立全流程工作体系,成为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改革的标志性立法

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建立多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让保护生态的吃亏

● 丰富立法形式、促进精治共治法治

通过“组合拳”立法综合施治,同步开展机动车停车、非机动车管理、查处非法客运立法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法

完善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法规,形成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化效应

采取专项立法集中攻坚,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发挥“大部头”立法固根本、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

通过“小切口”立法精准施策

●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

探索“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物业管理条例等17件重要紧要项目以专班形式推进

建立“四前四方”会商工作机制,市政府起草部门、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法制办在立项前、初审前、二审前、表决前4个重要节点,分别牵头开展会商,确保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4 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增强人大监督保落实、促善治的能力水平

● 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坚持备案审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动市区“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全覆盖、信息平台使用三级人大全覆盖

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12件法规实施一年内开展检查

探索“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等6项执法检查汇总典型共性问题377项,交有关方面整改销账

● 推动发展和惠民任务落地见效

在总规实施和生态环保领域每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议案督办、专题调研等方式,跟踪监督养老医养结合扩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学前教育供给、托育服务体系健全

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统一呼叫号码、统一指挥调度

● 推动财经工作提升绩效

制定计划审查监督条例

建立以“年审+季审”为主要形式、“四问该不该”为切入点的预算审查监督机制建立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 推动监察司法改革落实收效

在省级人大常委会率先听取和审议同级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依法监督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首次专题询问“两院”工作

5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动人大代表作用更好发挥

● 做精做细学习培训

突出政治引领,所有学习培训都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内容

探索“小班制专题化”培训,围绕议题集中学习27次、代表和工作人员2600多人次参加

● 改进规范履职保障

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形式

● 办好代表议案建议

规范议案工作制度,引导代表依法就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提出议案

提升建议工作质量,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14类86件、专委会专项督办52类498件

办结建议4979件,公开建议原文4688件、公开办理结果4007件

6 健全履职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 优化组织结构

推动市人大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

指导各专委会组建专业代表小组14个

多渠道选调80人充实工作力量,现有35岁以下工作人员占比近20%,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 完善具体制度

推动修订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

以搬迁到城市副中心办公为契机,全面梳理机关规章制度,确保机关工作务实高效运行

● 密切协同联动

加强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就85件法律案配合征求意见,就13件法规草案中的问题请示咨询,受委托就7件法律在京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加强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推动完善协同立法机制,2020年三省市代表大会同步通过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成为省级人大协同立法的首个实质性成果

加强同区、乡镇人大工作的联动

● 加强宣传研究

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围绕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代表履职,提升人大新闻宣传质量和效果

五年奋斗历程共同体会

● 必须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事,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谋划和推进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 必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更好履行地方人大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职责

● 必须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

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权、开展工作,保证宪法法律在全市有效实施,保障各国家机关严格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 必须坚持斗争精神

保持事不避难、攻坚克难的精气神,主动跟上趟、敢于扛起事、善于拿准度,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有力民主法治保障

●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

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这些启示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坚持和发展

今后一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整体实效,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首都发展和治理效能。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市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

全方位、全链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推进代表“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制度化,做好立法协商工作

三、推动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

编制实施五年立法规划,拟审议乡村振兴、建筑绿色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法规草案四、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拟对“两区”建设“一条例一决定”、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就“十四五”规划实施、教育领域“双减”、绿色交通发展、林下经济发展、就业创业保障、金融审判、经济犯罪检察等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适时就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开展监督

做好财经领域监督工作五、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制定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计划

组建专业代表小组,规范代表议案工作六、做好自身建设基础性工作

修订完善地方立法、人大监督领域法规,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的具体程序和机关规章制度

加强新闻宣传策划,推进全媒体传播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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