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李晓壮指出,推动“微民生”服务设施布局,是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北京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规划)》《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的重要行动;是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人民群众对身边切实所需的“微民生”服务设施供给呈现多层次多样化需要,精准识别“微民生”服务设施的短板、弱项等实际情况,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以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李晓壮指出,虽然在学术、政策等领域没有关于“微民生”的准确定义,但是结合实际调研来看,“微民生”应与“微更新”、“微空间”等规划视角概念相联,因为从设施、空间角度看,它们是承载“微民生”、“微服务”的实体性载体。对于“微民生”,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可以参考“小而灵活”、“微小的方式”、“较小的尺度”等“微更新”、“微空间”的特征;二是与“微空间”体现物理性、实体性不同,“微民生”更多体现的是社会性、服务性。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李晓壮指出,在实际调研中,通过“点面”结合等方式,实地走访典型点位,围绕典型区域“解剖麻雀”,对典型举措和典型项目进行深入研究。以通州区“小微项目惠民生”工程为例,李晓壮从现状、成效、经验与启示等方面,对该项目进行详细介绍;以海淀区小微城市公共空间示范试点为例,李晓壮从项目情况、项目实施流程、经验与启示等方面,对该项目进行深入分析。
推动“微民生”服务设施布局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李晓壮对做好“微民生”工作提出六个方面的构想:一是坚持部门协同,形成“微民生”工作联动机制;二是明确建设原则,建立“微民生”工作规则机制;三是着眼布局要求,建立“微民生”工作目标机制;四是集成发现机制,建立“微民生”项目数据平台;五是构建审核机制,建立“微民生”项目可行性评估;六是立足首善标准,探索“微民生”服务项目示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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