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的数字机制与趋势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的数字机制与趋势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这为新时代文化传播提供了重要遵循。本文主要围绕近十年来数字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相关实践,从传播主体、传播时空等维度,对数字人文环境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的逻辑机理和未来走势进行探讨。

传播主体的大众赋权实现传统文化的全景呈现

数字时代日益彰显的“生产技术民主化”,推动了从PGC(专业生产内容)到UGC(用户生产内容)再到AIGC(人工智能生产内容)的文化生产模式,带来了传播主体规模的空前壮大,更重要的是颠覆了以往由精英发起和主导的文化传播语境,赋予了一般民众在文化传播中的主导作用。在数字技术所搭建的“大生产”“大传播”的环节中,技术抹平了生产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界线,普通民众不再只是被动的阅读者、接受者,而是成为点赞者、刷屏者、转发者,乃至创意者和生产者,成为创造“集体记忆”的主体。

这种全民赋权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广泛的传播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创造了博大精深的灿烂文化,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近年来,大众空前广泛地以其喜闻乐见的方式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例如,根据字节旗下“巨量算数”平台的数据,在抖音平台,话题“#传统文化”自2021年出现起,就一直占据文化教育分类话题榜第一位,并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2021年“#传统文化”话题日均热度指数为78.8万,2022年日均热度指数(截至2022年10月16日)上升到189.3万,增幅达140%。2022年抖音发布十大潮流生活趋势,其中之一即“华流即顶流”。热度指数的背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大的“吸粉”能力。

正是这种传播主体的广泛赋权,使得越来越多的平民故事呈现在用户面前。庞大的网民群体汇聚成为浩瀚的传播蓝海:他们在各类自媒体平台上传播分享着传统美食、传统服饰、传统农耕、传统养生、传统匠艺、传统书画、传统诗词、传统歌谣,传播分享着那些既有千百年传统基因,又充满了新时代气息的生活日常。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是在千千万万网民的分享与传播中,全景式地实现了数字时代的“人间种草”。

就发展趋势而言,数字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主体呈现出两个方面的重要变化。一是继UGC之后,AIGC赋予大众传播更加强大的智能驱动。近年来,面向C端(客户端)的AI(人工智能)工具大量出现,AI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传统文化基因不断“嵌入”智能技术场景。越来越先进、越来越简便的智能工具进一步缩短了大众与传统文化之间的距离,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完备的技术支撑和越来越完善的机制链条,赋予大众日益强大的传播主体权力。

二是AI驱动文化传播逐渐延伸到深度学习的机器主体,或是人与影像代码共生的“数字人”。近十年来,以信息通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计算机图像声音技术等高新技术集聚为基底,中国的“数字人”从一代虚拟偶像洛天依(2012年)发展到北京冬奥会(2022年)30位虚拟偶像、虚拟主播和虚拟职员,反映了相关技术的应用与进展。面向个人用户的AI数字人应用,也在2022年下半年密集落地。未来,中国创造的自带文明基因的“数字人”,或将为中华传统文化带来更庞大也更强大的传播主体,形成数字时代技术与文化之间更为彻底的逻辑对洽。

数字传播的时间效能拓展传统文化的表达维度

数字技术重新定义了文化传播的时间效能,使文化传播的时效具备了全新意义上的即时性、碎片性和恒定性,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了更为强大的传播效能。

首先,得益于4G、5G技术的迭代,数字在场成为常态,“即时性”的文化传播得以实现。实时交互从最初的文字媒介扩展到图片、音频媒介,再扩展到短视频,乃至长视频领域。弹幕、网络直播、虚拟人、云游戏、互动影视、VR/AR等交互性高、沉浸感强的新媒介出现并成为当下新的潮流,为传统文化的传播速度和广度提供了巨大的技术引擎。

其次,随着手机、平板等个人移动终端的普及,媒介时间的“碎片性”进一步显现,也成为文化传播的另一个显著表征,即传播内容的“碎片化”。一方面,尽管“碎片化”解构了传统的“宏大叙事”,弱化了传统文化的整体性与“原始意义”,但也促使传统文化向“轻量化”转化,以更细小、更灵动的方式融入当代日常生活。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本身内含了“言简意赅,短语成篇”的文本特征,其“语录体”“札记体”“解句体”“批注体”“诗词体”“诗话体”“词话体”等片段性的呈现方式,与当代“碎片式媒体”的相融相洽,使得对于传统文化的当代解读和二次创作成为社交媒体中的流行内容,广泛呼应了当代人对传统文化的想象和认同。事实上,文化传播的“碎片化”本质上是数字编码逻辑下的必然结果。从智能数据处理的角度看,文化基因“细粒度”越高,越容易形成统一的技术逻辑和技术标准,进而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驱动下产生超能量的数字裂变和聚变,实现“碎化-聚合”链条下的文化新图景。

最后,文化一旦被数字化存储就会恒定地存留于数字世界,并且恒定地发挥着传播效能。这种“恒定性”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传播具有更为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一是古籍、书法、绘画、文物等材质脆弱,易于湮灭的文化种类,可以通过数字化在网络世界中恒定赓续。近年来,国家推动建设的“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基本数据库”通过数字技术“建立国家古籍登记制度”和“古籍总台账”,截至2020年,累计完成汉字古籍普查270余万部。这些古籍数字资产,不但为中国传统文化研究及中华文明的传播提供坚实的文献保障,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要的战略文化资源。

二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那些冷门、小众的,甚至随着传承人的离世有可能消逝的类目,则能够在数字世界里恒定地存留原貌。2015年国家启动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其目标就是使用电子文档、数字图像、数字音视频等各种技术手段,对面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采集、整理,使其在数字技术的赋能中恒定、持续地播撒着各自的光芒。“恒定性”使得冷门文化资源不再被一时的商业价值所裹挟,庞大的网络用户基数,将为这些冷门文化带来更绵远的传播动能和长尾效应。

依托数字技术的优势,对瀚若烟海的传统文化资源进行大规模的智能化、基因化数字编码,推动“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战略资源库的建设,正在成为新时代构建“数字强国”的重要文化走向。2020年5月,《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发布,2022年5月,《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2035年建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这一体系的核心供给端,就是“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华文化素材库”等数据库矩阵的“文化新基建”。这将有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规模扩张和高质量内涵创新,更好地实现中国故事的智能生产传播,以及中华文化的全景呈现和全民共享。

传播的无限场域推动传统文化的空间跨界

数字技术使得文字、声音、图像、视频等一切形态的信息均以数据压缩的模式传递,“时空压缩”乃至“零时空间距”成为互联网传播的常态机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则由此拓展出无限广袤的空间。

第一,互联网以最低的技术成本突破了传播的物理边界和文化边界,为全球传统文化资源体量最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国际传播的巨大优势。据《中国日报》发布的《2021-2022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传播十大案例》,其中,Instagram上“汉服”话题内容浏览总量达49亿次,《典籍里的中国》相关话题全网阅读量超33亿,全球视频播放量则超过20亿次。这是“前互联网时代”不可想象的。

第二,依托文化新业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传播场域有了极其明显的拓展。在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等所有数字文化新业态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重要的生产物资和灵感源泉,都在大规模转化为优质文化产品,形成巨大的传播影响力。更重要的是,由于数字世界互联互通的本质属性,各类数字文化业态之间以IP产业链的样式,显现出协同互动的传播机理,为传统文化的传播构建起向度更为丰富的传播空间。

第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线上线下的交互传播升级进阶为虚实融合、主客融合、人机融合的沉浸场域。这一场域的最初表现是:传统典籍、传统曲艺、传统技艺等都因线上而拓展出巨大的传播新空间,优质传统文化产品不再因“巷子深”“宫墙高”而成为传播盲区。随着算力和计算机视觉技术的发展,传统文化的线上传播,进一步升级为对传统意境、气韵等精神层面的提取和“虚拟仿真”,以数字人文的优势,最大限度地接近审美意义上的“意会”与“言传”。例如,河南卫视的《洛神水赋》等数字视听产品,就是因为极致地传达出“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轻云蔽月”“流风回雪”的古典意象,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的爆款。与此同时,数字沉浸则更加抹平了传播主体与客体的界限,创造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播的更广场域。例如,VR技术使受众在古老文化“活起来”的过程中领略其文化价值。中国传统文化自带人物、故事、情节、建筑、名胜等“综艺”要素,与数字技术结合具备了数字沉浸场景的巨大优势。

元宇宙则成为终极的沉浸形式。随着2021年“元宇宙元年”的到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数字传播开始迈入web3.0时代。元宇宙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超时空沉浸传播具有重要意义。在元宇宙的空间形态中,“传统”与“当下”、“人”与“技术”自然而然地交融,人类的感官将延伸至无限。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培育“元宇宙”新赛道的行动方案》《北京城市副中心元宇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相继发布,元宇宙已经成为新一轮数字人文的前沿关注领域。这也将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带来无限预期。

(作者分别为山东大学与慕尼黑电影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山东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

【注:本文系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重点项目“齐鲁文化动漫工程·题材库与云平台研究”(项目编号:SF1303305301)和山东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1AWTJ04)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周建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逻辑进路与实践创新》,《理论月刊》,2022年第10期。

②陈彧:《碎片化与重构:微传播语境中的中国传统文化》,《当代传播》,2017年第4期。

③[美]戴维·哈维著,阎嘉译:《后现代的状况 对文化变迁之缘起的探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

责任编辑:翟婧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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