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岁修”助文物可抵岁月长

愿“岁修”助文物可抵岁月长

5月22日,国家文物局在山东曲阜召开全国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试点工作总结会,总结第一批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试点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任务。会议回顾了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试点历程,阐述了概念框架,总结了以“岁修”模式为蓝本的第一批试点取得的经验、发现的共性问题。

岁修,是一种历史传承。“深淘滩、低作堰”的四川都江堰水利工程,“岁勤修,预防患”的福建天宝陂,“粘补渗漏,抅抿墙垣,修饰地面”的故宫岁修,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对于古代文物、革命文物的“岁修”制度安排,都在强调一种保养和修缮并重、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保护并重的理念。早在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在为福建人民出版社《福州古厝》一书撰写的序言中就提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2016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重视岁修,减少大修”,包括广东在内,各地在文物建筑岁修方面迈出了更大步伐。时至今日,杜绝大拆大建、拆旧建新,实行最小干预、原真保护、常态保养日益成为最大共识。

岁修,是一种财力配置,文物建筑保护要靠情怀靠奉献,也要靠“实力”,能力到位,资金也要到位,不能总让文物干部和文物保护志愿者们“自掏腰包”。在这方面,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关于设立完善文化遗产建筑“岁修”制度的提案》,也道出了不少文保界人士的心声:提案建议制订文物建筑保养维护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长效机制。 鄂豫皖跨区域联动开展的革命文物保护行动中,就有“岁修”安排,湖北将革命文物安全巡查经费、隐患排查经费、文物保护员聘请经费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而且从长远看“岁修”安排,是节约财富、增强引力的表现,避免问题严重之后的“伤筋动骨”“大费周章”,把文物古建保护好了,使其生气勃发、延年益寿,可以更好地发挥存史育人、文化地标的作用,而且能够通过有效开发利用丰富人民生活、提振地方经济,一举多得。

岁修,是一种理念转型。文物建筑保护要用力于平时、养护于经常,不能总是被建设节奏和工程工期逼着进行所谓“抢救性保护”或等文物本体出现大病重病疑难杂病之后才进行伤筋动骨的大修和重修。我们国家文明厚重、文物众多,虽然近年来随着文旅深度融合的推进,文旅产业的发展让不少文物古建走进了公众视野,甚至成为热门打卡地,但是文物本体的保护现状依然喜忧参半、不能过分乐观,同时也有相当多数的县市级地方文物甚至是国宝级文物依然“养在深闺人未识”“门前冷落车马稀”。没有流量和关注度的加持或扰动,其生存状况是不是会更好呢?“岁修”的安排其实是日常“体检”保养和文物“家底”巡查的一种方式,各级文保部门通过协同作业,早发现、早记录、早汇总、早维修,可以尽早治未病、微病,排除隐患、防止转重,也可以借此加强文物保护观念、技术的经验交流,也是文物一线管理干部的技术练兵。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文物古建所面临的可能的自然伤害日益增长,需要加大“岁修”资金、人力和机制配套配置,真真正正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文物,让人们通过文物承载的历史信息,记得起历史沧桑,看得见岁月留痕,留得住文化根脉。(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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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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